官名。清置,为“稽察钦奉上谕事件处”长官,见该条。
官名。战国燕置。掌监制陶器的工官。分左陶尹,右陶尹。见《季木藏匋》。战国时燕国设置,为制作陶瓦之官,中国历史博物馆考古组《燕下都城址调查报告》中谓发现陶片中有“廿三年十月,左陶尹,
官署名。清末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所属之机构。同治三年(1864)设。掌管对英吉利及奥斯马加(奥地利)两国交涉事务,并办理各国通商及关税等事。光绪二十七年(1901)并入外务部。清代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内部机构
官署名。汉代有都船狱。大约是造船工场附设的监狱,属中尉,设令及丞。汉代中央机关有监狱的甚多,都司空狱、若盧狱、都船狱之外,尚有官狱、暴室狱等,官是舂米工场,暴室是织染工场,似乎工场附监狱原是为囚禁
辽朝印信。杓窊意为鹰,以鹰鹘作印纽,取疾速之意。有征伐,往往赐将帅用之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三班,与宁远将军同班,代旧宁朔将军,普通六年(525) 罢。武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加官、散官性质的将军,秩第十三班,与宁远、明威、振远、电耀四
官名。金朝司天散官。二十五阶之第七阶,秩从五品上。官名,金朝置,为司天散官,秩从五品上,为二十五阶之第七阶。
蒙古语,意为“掌灯烛者”。元朝大都、上都留守司属下仪鸾局,均设烛剌赤提领所,掌殿庭灯烛张设。
君主对臣子的委命或命令。《羌簋铭》: “羌对扬君命于彝。”
官署名。清末地方审判机构之一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始设于京师、奉天等地,宣统元年(1909)后各省渐设。每省省城一所,大商埠距省城远者得设分厅。掌全省诉讼,审理不服地审厅一审、二审判决上告案不属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