右骁卫府
即唐朝十六卫之右骁卫,高宗龙朔二年(662)除府字。
即唐朝十六卫之右骁卫,高宗龙朔二年(662)除府字。
“刑狱贼曹参军”或“刑狱贼曹参军事”省称。参见“刑狱贼曹参军”。官名。见“公府刑狱曹”。
把守门口的人,即门役,属门亭长。《汉书·韩延寿传》:“还至府门,门卒当车,愿有所言。”
春秋晋国公卿的食禄。《国语·晋语四》: “公食贡,大夫食邑,士食田。”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,每州置一人,位在乡大夫下大夫下,掌本州事务。下设州长中士以佐其职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罢。
官名。清入关前六部中所设之职官。后金天聪五年 (1631) 始置。每部一人,以汉员为之,以沟通满、汉语言隔阂。崇德三年 (1638),每部增至三人,满一人,汉二人。顺治九年 (1652) 定为三品。十
官名。见“太子厩牧丞”。
官名。三国吴置。《三国志·步骘传》:“由是加拜(征南中郎将步骘)平戎将军,封广信侯。”杂号将军名,凡将军皆掌帅兵征伐。三国时吴置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步骘传》:“骘因承制遣使宣恩抚纳,于是加拜平戎将军,封
官 署名。元朝置,秩正三品,隶太禧宗禋院。武宗至大元年(1308),建南镇国寺 (即大掌思福元寺),立规运提点所。二年,改为规运都总管府。三年,升为隆禧院。文宗天历元年(1328),罢会福、殊祥二院,
即“火儿赤”。
官名。清末巡警部之副长官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设。正二品,左、右各一人,特简。佐尚书统率全国警政,筹议警察制度。三十二年,改民政部侍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