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兵书佐
官名。隋初州置兵曹参军事,开皇三年(公元583年)罢郡,以州统县,改兵曹参军事为司兵参军事。大业三年(公元607年)改州为郡,改司兵参军事为司兵书佐。参见“司兵参军事”。
官名。隋初州置兵曹参军事,开皇三年(公元583年)罢郡,以州统县,改兵曹参军事为司兵参军事。大业三年(公元607年)改州为郡,改司兵参军事为司兵书佐。参见“司兵参军事”。
官府文书名。又称宣札。即宋朝颁给军校的委任状。持此可依照恩例升补官职。即“宣札”,见该条。
官名。又称“李”或“理”。上古时代掌狱讼的法官。周朝设置或称“士”或“司寇”。《鹖冠子·近迭》:“苍颉作法,书从甲子,成史李官。”陆佃注: “成史,盖以狱成告于正者。李官,士师也。”
官名。见“三司使”。
清代考功清吏司的内部机构。光绪三十一年(公元1905年)设立,掌核办度支、陆军等部丁漕盐官奏销案内议叙、议处等事。
海关海事部的主管。见“海事部”。
官署名。五代始置。宋初改武德司,太宗太平兴国六年(981)复旧名。掌皇城出入管籥木契、亲从官与亲事官名籍,拱卫皇城。其皇城使、副使为武臣叙迁之阶,不领本职。另置勾当皇城司公事为长官,以诸司使、副使及内
官名 。北宋徽宗崇宁四年(1105),勋卫府置,员十人,秩比宣德郎。选勋臣贤德之后及太中大夫、正任团练使、遥郡观察使以上官之弟亲属充任。五年罢。参见“勋卫府”。武职侍从官名。宋置,见“三卫官”。
官名。见“司仪丞”。
官名。参见“虞曹郎”。
官名。①即廷尉正,汉景帝中元六年(前144)改,武帝建元四年(前137)复改廷尉正,哀帝元寿二年(前1年)再改。东汉献帝建安 (196—220) 末魏、吴建国初置,掌平决讼狱,称帝后复改为廷尉正。北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