①官署名。(1)西魏、北周秋官府简称。(2)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至中宗神龙元年(705)刑部改名。后代即沿用以称刑部或其首长。(3) 太平天国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部,以天、地、春、夏、秋、冬
官署名。元朝仁宗延祐三年(1316)由出蜡局改置,秩从五品,隶工部诸色人匠总管府,掌出蜡铸造工匠。置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
清末京师内城巡警总厅所属机构。分为内城中分厅、内城东分厅、内城南分厅、内城西分厅、内城北分厅。各分厅以知事一人为主官,正五品,总理本分厅事务。各分厅内部分设三课六所,以分理众务。总务课,掌警事、机要、
官名。春秋时齐国置。掌监管渔业。或收取渔税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五年》: “申、蒯,侍渔者。”杜预注: “侍渔,监取鱼之官。”梁履绳补注: “齐擅鱼盐之利,侍鱼之官盖监收鱼税者。”
官署名。北齐太子门下坊置,有监、丞各二员。隋朝沿置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监为郎,置二员; 丞二员,隶太子左春坊。掌东宫进膳、尝食,每夕更值于厨; 另有主食、典食等属。唐置,供应膳食的机关。其长
官名。隋代为避文帝父杨忠之讳,改太子中舍人为太子内舍人,属门下坊,地位在左庶子之下。参见“太子中舍人”。
唐古特官。清设于后藏,属唐古特文官。员额不定,其职掌为佐大尼仓管理征收钱粮。民国时期沿置。
官名。北周依《周礼》置,为地官府所属,正五命。任左遂伯中大夫者,见《周书·赫连达传》:“六官建,授左遂伯,出为陇州刺史。”亦有不分左右的,《周书·儒林·乐逊传》:“保定二年(公元562年)迁遂伯中大夫
官名。北周置司准中士,正二命;司准下士,正一命。掌衡器的标准,属冬官府匠师中大夫。
见“驻藏大臣左参赞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