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录事
官名。宋徽宗政和三年(1113)改司录参军置,职如故。
官名。宋徽宗政和三年(1113)改司录参军置,职如故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属省警务处,掌办视察全省警务;其下设视察员至多八人。国民党政府时期各省警务处统设视察二至四人,不分设视察长与视察员。民国三十六年(公元1947年)与保安处合并为警保处。
清朝吏部记载内外官员职秩之簿册。凡大小官员之品级,等次以及加级、记录等项皆须登录于册,以备官员升调,转补时查考之用。
官名。属“国民政府文官处”,见该条。
参见“外兵郎”。
官名。国有铁路在民国初年北洋政府时期均设有督办一人,如汉粤川铁路。国民党政府时期,为便于督促未成铁路建筑工程的进行并监管该路已成部分的行车、修养、执行借款合同范围内职权起见,亦派督办一人,分别驻扎该路
授官之符。《北齐书·傅伏传》: “周克并州,遣韦孝宽与其子世宽来招伏”,“授上大将军、武乡郡开国公,即给告身”。《新唐书·选举志下》:唐朝授官“皆给以符,谓之‘告身’”。中唐府库无蓄积,朝廷专以官爵赏
官署名。据《汉书·地理志》,西汉南郡编县、江夏郡西陵县均置。官名,汉置,掌云梦泽之利。《汉书·地理志上》:“(南郡)编,有云梦官。”“(江夏郡)西陵,有云梦官。”
(1)分封制时代授予贵族的爵位。有侯、田、男、卫诸称,合称诸侯。诸侯之下有大夫,大夫之执政者称为卿。参见“分封制”。(2)官僚制度形成以后授予官员或贵族的爵位。战国时期,世卿世禄废除,封建性的官僚制度
官名。北齐置。长秋寺次官,四品上。由宦者担任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掌驾驭皇帝乘御的马车。见《魏书·高允传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