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唐置,见“大理寺司直”。
见“内侍省”。
官名。秦、西汉置,为奉常佐贰,秩比千石。景帝时改名“太常丞”。官名,秦置汉因之,为奉常副长官,佐奉常掌宗庙礼仪。景帝中六年更名太常丞。属官有太乐、太视、太宰、太史、太卜、太医六令丞及诸庙食官令丞等。见
即寸白军。
官署名。北周明帝即位后,集公卿已下有文学者八十余人於麟趾殿,刊校经史,因立麟趾学,在朝有艺业者,不限贵贱,皆为学士。后以于翼之议,分其班次,以为差等。
民国时,处理公共事务的地方称公所,如处理市政的称市政公所,处理区(县以下的行政区划)事务的称区公所(即区政府),村镇处理公众事务的称村公所、镇公所等。公所,即“政府”的意思。
官名。即尚书右仆射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 (684) 改,中宗神龙元年 (705) 复名尚书右仆射。官名。见“文昌左相”。
官署名。见“济司局”。
春秋晋国上、中、下三军将、佐的合称。《墨子·非攻中》: “昔者晋有六将军。”
吏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尚书省左、右司置,员四人,掌校定尚书省都事以下属吏功过及迁补之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