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约下士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掌朝下大夫司约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掌朝下大夫司约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北齐祠部尚书所属有屯田曹,“掌籍田、诸州屯田等事”,以郎中一人为主官。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。
即“牒试”。
官名。金贞祐五年(公元1217年)置,为集贤院的长官,秩从四品。
官名。明太祖洪武二十三年(1390)于中、左、右、前、后五军断事司分置,每司设一人,正七品,分理军中刑狱。建文(1399—1402)中革。参见“五军断事司”。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乃月选班秩之一。凡外官缺出,依例坐补原缺。外官病痊起用,终养事毕开复者及霉烂仓谷、亏空钱粮全完开复者,亲老告近改选者,俱坐补原选之缺。其原缺系月选之缺,在部候补;原系调之缺,赴该省
①春秋齐国五行政长官合称。《国语·齐语》:“正月之朝,五属大夫复事。”齐制,郊以外三十家为邑,邑有司;十邑为卒,卒有卒帅;十卒为乡,乡有乡帅; 三乡为县,县有县帅; 十县为属,属有大夫。五属,故立五大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边防官,统领大室韦部之兵马,长官为详稳,下设都监等官。属西北路总领司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统领威胜军。设详稳等职。
明清吏部之处分制度。明朝定制,京察、大计之考察标准,通天下内外官计之,其目有八: 曰贪、曰酷、曰浮躁、曰不及、曰老、曰病、曰罢、曰不谨。清康熙十一年(1672)令以八法填注考语。后改六法之制,遂不用。
僧官名。元置,见“都纲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