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指奴仆。汉时奴仆以深青色巾包头,故称苍头。《汉书·鲍宣传》:“苍头庐儿,皆用致富。”注:“汉名奴为苍头。”《后汉书·光武十王列传·广陵思王荆》:“光武崩,大行在前殿,荆哭不哀,而作飞书,封以方底,
官名。即散骑常侍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散骑常侍,仍分左、右。参见“散骑常侍”。官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62年)改左右散骑常侍为左右侍极,咸亨元年(公元670年)复旧。
官名。 战国楚置。 《史记·里子甘茂列传》: “(苏代曰)今公与楚解口地,封小令尹以杜阳,秦楚合,复攻韩,韩必亡。”
官名。三国蜀、吴置。主盐政。蜀兼理盐铁之利,领盐府,亦称盐府校尉。其属官有典曹都尉数员。吴治所在海盐 (今浙江海盐东北)。见《三国志·王连传》、《孙休传》。官名,三国吴蜀皆置,设于出盐处。掌盐政。蜀的
官名。隋文帝开皇六年(586)吏部所置八尉之一,从九品; 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罢。武散官名。隋开皇中置,秩从九品下。
官名,即司寇,掌刑狱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一年》:“臣戮余也,将归死于尉氏,不敢还也。”注:“尉氏,讨奸之官。”疏:“归死尉氏,犹言归死于司败,明尉氏主刑人,故为讨奸之官。”《汉书·地理志·陈留郡》:“尉
郡门下吏名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谓三公府有“奏曹,主奏议事。”东汉郡国亦有奏曹。设官有掾、史。奏曹掾见《两汉金石记》一一《苍颉庙碑阴》及《太平御览》二五九引《风俗通》;奏曹史见《隶释》五《巴郡太守张纳碑
宋朝常参官别称。参见“常参官”。
学官名,位上卿,掌讲授《乐经》。王莽置,崔发曾任此职,见《汉书·王莽传中》。参看“讲书祭酒”条。
官制术语。即在金质的印柄上系有紫色的绶带,其文作“某官之章”。简称金紫。标志较高官阶。晋、南朝规定: 三公、诸开府位从公者,三品以上将军皆假金章紫绶,公侯五等及贵嫔、夫人、贵人亦假金章紫绶,唯郡公假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