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制用语。汉制:除任本职之外,又任他官,称“兼”,或“兼任”。职位高的官兼任职位低的官称“领”。参看《琅琊代醉编·兼领》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外监殿局属官。流外三品蕴位。
即“东京都统军使司”。
官名。东汉置,属卫尉,主皇宫东门,领员吏十三人,卫士一百八十人。官名,东汉置,属卫尉,俸比千石,掌宫掖东门,有吏员十三人,卫士一百八十人。《后汉书·百官二》:“宫掖门,每门司马一人,比千石。本注曰:南
官署名。清朝盛京五部之一。掌盛京财赋。顺治十六年 (1659) 设。置侍郎一人,总掌部务; 宗室郎中、堂主事各一人,掌档案文移。下设经会、粮储、农田三司,分掌泉货、谷糈、田亩诸事,各置郎中一人,员外郎
官名。元朝置。释教总制院长官,例由国师推类,掌全国释教及吐蕃事务。
官署名。明洪武四年(1371)置,初隶王相府。十三年罢王相府,改隶王府长史司。设典宝正一人,正八品,副一人,从八品。掌诸王宝符牌。
官名。汉朝光禄勋所属有南北庐主事、三署主事,于诸郎中察茂才高第者为之,秩四百石。三国魏沿置,属中书,官七品。晋朝门下、中书亦置,官八品。南朝宋、齐、梁、陈及北朝魏、齐并置,称主事令史。北齐尚书诸曹、隋
清代县衙内部科房之一,设经承,掌刑狱之事。
官署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隶大长秋。光禄卿下别有暴室令。官署名。梁置,属长秋寺。其职掌见“暴室丞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