城主
官名。南北朝时期城的主将。主管防卫等军政事务,北周时多以刺史、郡守等兼领。
守城长官的泛称。因其为一城之主,故称。始于汉朝,用以称呼守城将官。其后,南北朝的镇将、或刺史也称城主。唐朝沿其称。唐以后其称逐渐消失。外国的守城将官也称其为城主,如高丽的白岩城主等。
官名。南北朝时期城的主将。主管防卫等军政事务,北周时多以刺史、郡守等兼领。
守城长官的泛称。因其为一城之主,故称。始于汉朝,用以称呼守城将官。其后,南北朝的镇将、或刺史也称城主。唐朝沿其称。唐以后其称逐渐消失。外国的守城将官也称其为城主,如高丽的白岩城主等。
官名。周朝置。①太宰所属掌宫庙之吏。《仪礼·公食大夫礼》: “司宫具几。”郑玄注: “司宫,大宰之属,掌宫庙者也。”孔颖达疏:“大宰之下有宫人,掌宫中除汙秽之事,即此司宫。”② 宫内阉官之长。《左传·
官署名。五代后梁太祖开平元年 (907)置,有判院事一人为长,领四镇所管兵车赋税、诸色课利,按旧时簿籍施行,寻改判院事为建昌宫使,乾元二年 (912) 废。官署名。五代朱温(全忠)建国时设,掌管所辖境
官署名。夏代的监狱名。《史记·夏本纪》:“(夏桀)乃召汤而囚之夏台,……已而释之……桀谓人曰:吾悔不遂杀汤子夏台。”监狱名。亦称钧台,本是一种可供游观的“台”,夏代末年为软禁商族首领汤的处所,属于特种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属东京契丹、奚、汉、渤海四军都指挥使司,统领汉军。其他有汉军之处亦设,统领汉军兵马。
汉代郡国分部劝农之吏,见“劝农掾”。
官名。金朝始置,为文散官,从九品以上。元朝沿置,改从八品,敕授。明朝为从九品,勅授。清朝为从九品封赠。官名。金元明清皆置,为文阶官。金为从九品,元为从八品,明清均为从九品。参看《金史·百官一·文官九品
国民政府的内部机构。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二月置,设秘书长一人,秘书八至十六人,处员十二至二十四人,书记官若干人。处内分设三科:总务科,掌关于铨叙、印铸、文书收发保管、会计庶务及其他不属于各科之
清朝官员向皇帝呈递的名衔牌。因于御膳前呈递,故名。清制,凡文武官员值班、奏事或被引见之日,均各按品级,分别以红、绿两色牌写明衔名,由奏事处递进皇帝阅览,称红头牌、绿头牌。用红头牌者,为宗室王公; 用绿
官名。北魏置。秘书省属官。《李宪墓志》: “(李宪)年十有二,为秘书内小。”(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,集释》图版二九二)参见“内小”。
官名。清末大理院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四人,从六品,奏补。佐都典簿分任文牍、会计与庶务,并监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