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理院民科第一庭
审判机构名。清末置,由大理院民科主管,掌民事诉讼及不服京师等高等审判厅判决的上诉案件。
审判机构名。清末置,由大理院民科主管,掌民事诉讼及不服京师等高等审判厅判决的上诉案件。
官署名。清代后期,置内外城巡警总厅,厅丞各一人,初秩正四品,光绪三十三年升为从三品;掌徼循坊境,并掌跸路警卫。其属有总务、行政、司法、卫生四处,各置佥事,各置五品、六品、七品、八品、九品警官若干人。见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官氏志》:“(孝文帝太和)十九年(495)八月、初置直斋,御仗左右武官。”长孙瑱曾以左军将军领之。见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二一三《长孙瑱墓志》。
官署名。明朝置,为内府掌管时刻的机构。设掌房一员,佥书无定员。每一时,即令直殿监官入宫换牌,每夜报刻水。宫廷祗应机构。明置,专管每日时刻,不隶灵台。设官数十员。
官名。元置,为崇福司的副长官。员额二人,从三品。
官署名。辽南面东宫官。袭唐崇文馆制设。置学士、直学士、校书郎等职。
官名,汉武帝元朔四年初置,驻陇西临洮县,俸比二千石,掌统帅驻军,维持地方治安。《后汉书·孝顺帝纪》:“夏四月,复置陇西南部都尉官。”
官名。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(525) 刊正将军名号时置,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班。陈沿置,定为拟七品,比秩六百石。
官名合称,即廷尉左平和廷尉右平,秦汉皆置,属廷尉,掌平(评)诏狱,西汉左、右平皆置,东汉省右平而只置左平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廷尉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二·廷尉》。
官名。辽朝北大王院官员,在北院太保下。原称北院梯里己 (即惕隐) ,太宗会同元年(938)改称司徒。
官名。东汉县府掾属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:“诸曹略如郡员,五官为廷掾,监乡为五部,春秋为劝农掾,秋冬为制度掾。”官名,东汉置,即廷掾。在郡称五官掾,在县称廷掾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:“五官为廷掾,监乡五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