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医案
官署名。宋朝太常寺置,掌太医之事。
官署名。宋朝太常寺置,掌太医之事。
印章。先秦时代,贵族所用印章皆称玺,自秦始皇始,成为皇帝印章专称,以玉制成。秦朝玺由符玺令掌管。据《汉旧仪》,汉朝皇帝有六玺,皆白玉螭虎钮,文曰皇帝行玺,皇帝之玺、皇帝信玺、天子行玺、天子之玺、天子信
命妇封号。始见于晋。隋、唐用以封皇太子之女,视从一品。宋沿唐制。明、清用以封亲王之女。封号。晋朝公主封郡者称郡主。见《世说新语·贤媛》及注。唐代太子女为郡主,从一品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一·吏部·司封郎中
官名。春秋时楚、陈、唐等国置。掌司法、刑狱、治安。相当于它国司寇职。《左传·文公十年》:“臣归死于司败也。”杜预注:“陈、楚名司寇为司败。”《左传·定公四年》:‘子常归唐侯,自拘于司败。”《史记·仲尼
官署名。设于元世祖至元十年(1273),秩从五品,隶太医院。原掌两都行幸医药治疗,后分立行御药局,本司专管上都药仓。置达鲁花赤一员,局使二员,副使二员。
武官名。辽置,见“上京城隍使司”。
官署名。民国置,为一市的最高行政机关,设市长一人,总理市务。下设警察、财政等局。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国民政府公布《特别市组织法》与《市组织法》,十九年(公元1930年)
杂任职名。唐制,属中书省,员额一人。
官名。明朝于各省设,不常置。为各省布政使佐官左右参政、参议的分道之职,以监督武职,整理文书,商榷机密,参谋军务。专职道员名。明代常因事以按察司副使或佥事监军,称为监军道,事已则罢。
官名。西晋置。《晋书·郗鉴传》: “时宁远将军陈留王邃领东海校尉,镇石头。”
明清科举考试中的初级考试,即“童生试”,参见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