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 晋以骠骑、车骑、卫诸将军,抚军、都护、中军、四征、四镇、龙骧、典军、上军、辅国诸大将军,左右光禄大夫、光禄大夫开府者皆位为从公,秩一品(不开府者均为二品),均属临时设置,为优礼大臣的虚号(南朝
审判机构名。清末置,由大理院刑科主管,掌审判不服京师高等审判厅判结的上诉案件。
明清各朝例开之修书馆。自唐朝始,每一皇帝死后,新皇帝例敕史臣为其纂修实录。明制,帝崩即设馆修实录,视为大典。初以文武臣为监修,后改以勋臣充监修官,以内阁大臣为总裁,翰林院学士充副总裁。纂修官则由内阁于
官名。北周置,掌辅翼太子。任左宫正者见《周书·宇文孝伯传》:“历司会中大夫、左右小宫伯、东宫左宫正。”任右宫正者见《周书·尉迟运传》:“建德元年(公元572年)……以运为右宫正。”
官名,东汉末年置,为将军属下,位在长史下,从事掌参谋议或由将军派遣做某事,也有的领兵,称将兵从事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孙破虏讨逆传》:“(袁)术表(孙)坚行破虏将军,领豫州刺史。遂治兵于鲁阳城。当进军讨卓
官名。东晋置,即原“光禄大夫”。《通典》卷三四《光禄大夫》:“魏晋以来无员,其左、右光禄大夫、光禄大夫皆银章青绶,其重者诏加金章紫绶,则谓之金紫光禄大夫。其重者既有金紫之号,故谓本光禄为银青光禄大夫。
女官名。南朝宋明帝定后宫百官时置,无定员,六品。
官名。清末民政部卫生司之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,一人,正五品。掌司事。
官名。即殿中丞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殿中丞。金朝置为内侍阶官。金为二十五阶中的第五阶,秩正五品中。元朝沿之,升为十四阶中的第三阶,正三品。官名。金代为正五品中内侍官,元代
官名。北魏置,北周沿之。《北齐书·莫多娄贷文传》: “(安定王)中兴(531—532)初,(莫多娄贷文)除伏波将军、武贲中郎将,虞候大都督”。官名。北齐、北周均置,掌督兵马纠察盗贼。见《历代职官简释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