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抚司佥事
官名。元朝地方行政机构安抚司之职官,位副使之下。明清沿元旧称,始作为土官名号之一,武职。系土官官署安抚司之职官。湖广、四川、云南等省设有。正七品。有自己所辖之土兵及地区。世袭,其承袭事隶兵部。
官名。元朝地方行政机构安抚司之职官,位副使之下。明清沿元旧称,始作为土官名号之一,武职。系土官官署安抚司之职官。湖广、四川、云南等省设有。正七品。有自己所辖之土兵及地区。世袭,其承袭事隶兵部。
杂号将军名,三国蜀置。监军,掌监军中之违法者。大将军掌征伐。军中常置有将军和监军二官,由二人担任,监军大将军为一身兼二职,不仅为本军主帅,且有监他军之权任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吕乂传》:“杜祺历郡守监军大
官名。晋朝王国属官,掌府第警卫。南朝沿置。梁依王国等级不同,自流外五班至流外一班不等。北魏皇子王国置,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(499)定为从九品上。北齐皇子王国、诸王国俱置,皇子王国品同北魏。
宋朝天章阁省称。
使职名。即监牧使。
官名。清末法部职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三品,简任。掌总核承政厅事务,并考核各司重要事件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委员会的主官,相当于委员长。如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 文官高等考试委员会即设主任委员一人。国民党政府在地方政府所属某些委员会中以主任委员为主官,如省政府所属的禁烟委员会。
官名。即“四川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官名。宋代殿前司步军有此官,掌执仪仗。《宋史·职官六·殿前司》:“步军有御龙直、骨朵子直、弓箭直、弩直及天武以下诸军指挥。”
清朝官缺补授方法之一。指官缺不入月选,由本衙门主官考试授官之例。在京司官、小京官、笔帖式等官皆有经考选授职者,或由本衙门拟定正、陪咨吏部,或予取数名,交吏部注册,缺出依序升用。皆须由吏部带领引见,奉旨
官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改武学教授置。南宋沿置。高宗绍兴十六年(1146),选文臣有出身或武举出身曾预高选人充任。从八品。掌以兵书、弓马、武艺教授学生。学官名。见“武学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