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“殿中列将”。官名,又名殿中列将。三国吴置,为皇帝身边亲信之臣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陸凯传》:“时殿上列将何定,佞巧便辟……不可任用,宜授外任,不宜委以国事。”
官名。明清六科之副长官。佐都给事中掌科事。明洪武二十四年(1391)设十二人,每科左、右各一人,秩从八品。永乐(1403—1424)中升秩从七品。清顺治十八年(1661)沿设,二十四人,每科左、右满、
官名。北周置。职掌不详。正四命。散官名。汉置中黄门冗从仆射,北魏有冗从仆射。北周置冗从给事以为散官,秩正四命。
官名。即京市令。
官署名。宋仁宗皇祐三年(1051)置,掌修治黄河、汴河堤岸及开浚等事。初以三部副使及判官主其事,后特置都大提举河渠司。嘉祐三年(1058)废,另置都水监领其事。官署名。宋皇祐三年(公元1051年)置,
官署名。北宋前期置,掌接收各处解送三司供役的罪人,登录名籍,然后发付三部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。官署名。宋置,属三司。掌各地解送来的诸色名籍,以发付三部。判司官由判开拆司官兼任。
①官吏治事之所统称。《汉书·何并传》: “令骑奴还至寺门。”颜师古注:“诸官曹之所,通呼为寺。”②九卿治事之所的专称。《左传·隐公七年》: “发弊于公卿。”杜预注: “诣公府卿寺。”孔颖达疏: “自汉
海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其军阶为少尉。副职称副看护长,军衔为准尉。
官名。清朝职官之一种,即尚未实授之千总。所设机构,均有额定人数。
官名。魏晋南北朝尚书金部郎之资深勤能者可转侍郎。隋初定置为金部司长官,正六品,文帝开皇三年(583) 升从五品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 改名金部郎。参见“金部”、“金部郎”。官名。隋置此官,掌库藏、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