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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录馆

明清各朝例开之修书馆。自唐朝始,每一皇帝死后,新皇帝例敕史臣为其纂修实录。明制,帝崩即设馆修实录,视为大典。初以文武臣为监修,后改以勋臣充监修官,以内阁大臣为总裁,翰林院学士充副总裁。纂修官则由内阁于翰林院、詹事府、春坊、司经局诸官内具名题请。书成,誊录正副二本,底稿于进呈皇帝前由史官会同司礼监官于太液池椒园焚毁,以示禁密。正本原藏于内府,嘉靖十三年(1534)建皇史宬,始藏于此。清朝沿袭此制,新君嗣位,均开馆纂修前朝实录,修成闭馆。隶内阁,故有“内阁实录馆”之称。凡修实录,内阁大学士、协办大学士充监修总裁官,总裁官;学士、翰林院掌院学士兼充副总裁官; 纂修、提调各职,内阁侍读学士例得兼充,翰林院亦保送侍读学士以下官充纂修等职。副总裁以上由皇帝特简,纂修、提调各职则由监修总裁等拟定具题。实录修成,用满、蒙、汉三种文字各缮录五份,并举行“进书仪”,然后分藏于皇史宬、“大内”乾清宫、内阁实录库和沈阳清宫各处。


清代内阁所属例开的修书馆。见“内阁修书各馆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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