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刑
审刑院简称。
审刑院简称。
使职名。唐玄宗开元十二年(724)以兵部员外郎兼侍御史宇文融为劝农使,巡行州县,与吏民议定赋役。代宗广德二年(764)以太子詹事李岘为江南东西及福建等知道选事并劝农宣慰使。宋太宗至道二年(996)置,
宣抚判官简称。
官名。金置,属詹事院。秩正九品,掌东宫閤内的禁令、省察宫人廪赐给纳诸物,辖寺人等。副职有同监,从九品。
官名。南朝梁皇弟皇子府始置,陈沿置;北魏、北齐及隋诸王府亦均置之。唐制亲王府长史秩从四品上,与司马皆掌统府僚,纪纲职务。宋王府亦置长史,但不任命。辽亲王内史府中有长史,属南面王府官,地位在内史之下。明
官名。西汉置,掌官府门禁,初属少府,中属主爵都尉,后属中尉,有丞。武帝太初元年 (前104) 中尉更名执金吾后,改属之。东汉省。官名,为官府门禁。寺互,掌梐枑(栅栏)以挡行人,有丞,为执金吾属官。西汉
官名。唐德宗兴元元年(784)置,一人,从二品,以授节帅罢任者,无职事。
官名。即“司仓参军事”。官名。也称司仓参军事,唐代州设此官,掌租调、公廨、仓库等仓谷事物。唐制,在卫府称仓曹参军,在州称司仓参军,在县为司仓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四上、下》、参看“仓曹”条。
官名。明朝各卫指挥使司所属经历司设,一人,从七品,为各卫首领官,掌出纳文移等事。
官名。① 隋朝左右卫、左右武卫、左右武侯、左右领军府置,从八品上或正八品下,文帝开皇三年(583)改为司骑参军事。唐朝诸卫沿置,玄宗开元(713—741)初复名骑曹参军事,各置一员,正八品下,掌诸外府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一人,以京朝官充任,掌诸军兵马逃亡收并之籍,诸司库务给受之数,审校其欺诈,批书粮料历以送粮料院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改制后,属太府寺。南宋避高宗赵构名讳,改专勾司为审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