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录司郎中
官名。清末法部审录司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三人,另宗室专缺一人,计四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本司事务。
官名。清末法部审录司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三人,另宗室专缺一人,计四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本司事务。
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参议院的常任委员会之一。设委员长、理事各一人;委员,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为二十五人,七年(公元1918年)为十五人。掌审查财政事项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属教育部。依照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官制,其所掌为:一、师范学校;二、中学校;三、小学和蒙养院;四、普通实业学校;五、盲哑学校,其他残废等特种学校;六、和以上相等的各种学校;
官名,汉置,为县属吏,掌文书簿籍。《后汉书·朱儁传》:“儁以孝致名,为门下书佐,好义轻财,乡闾敬之。”
景仰某人的道德学问,未能亲受其教,而引为自己学习的榜样,称为私淑弟子。《孟子·离娄》说:“予未得为孔子徒也,予私淑诸人也。”江永《群经补义》说:“孟子言予私淑诸人,人谓子思之徒。”
汉朝光禄勋的别称。《汉书·儒林传·房凤》:“(房)凤明经通达,擢为光禄大夫,迁五官中郎将。时光禄勋王龚以外属内卿,与奉车都尉刘歆共校书,三人皆侍中。”注:“如淳曰:内卿光禄勋治宫中。”光禄勋的别称。惠
县的等级之一。见“一等县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之。亦作“小御正下大夫”。天官府御正司次官,佐御正中大夫掌本司事务,正四命。周武帝建德二年(573)省中大夫,遂成为长官,宣帝大象元年(579)复置中大夫后,仍为
即党长、里长、邻长的合称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年(486) 从李冲之议设立。为地方基层行政官吏,邻长管五户,里长管五邻,党长统五里。负责核实户籍,以便征发赋役。多由当地豪门担任,最初复除征役,后役调全免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武帝大通三年(529)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班,陈沿置,拟七品,比秩六百石。杂号将军名,南朝梁武帝大通三年(公元529年)始置,拟七品,秩比六百石。陈沿置。
① 使职名。亦称医官使。唐末置,为以医药待诏者。②官名。五代改太医署令置,职如故。宋初属东班诸司使,主管翰林医官院,并用为医官迁转之阶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定为同六品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