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抚副使
官名。北宋仁宗庆历二年(1042)始置,以韩林学士丁度充任,协助宣抚使宣抚河东路。八年,又以安抚使明镐充任,宣抚河北路。徽宗宣和(1119—1125)末,以伐燕,命少保蔡攸充任。南宋初,宣抚司多置为副长官,亦有不置使而仅置副使者。元朝亦置,为宣抚司属官,在使、同知之下,员二人。明朝沿置为土官,员一人,从五品。
官名。见“宣抚使司”。
官名。北宋仁宗庆历二年(1042)始置,以韩林学士丁度充任,协助宣抚使宣抚河东路。八年,又以安抚使明镐充任,宣抚河北路。徽宗宣和(1119—1125)末,以伐燕,命少保蔡攸充任。南宋初,宣抚司多置为副长官,亦有不置使而仅置副使者。元朝亦置,为宣抚司属官,在使、同知之下,员二人。明朝沿置为土官,员一人,从五品。
官名。见“宣抚使司”。
官署名。元太宗元年(1229),以牙老瓦赤掌撒麻耳干、不花刺、拔汗那、斡端、可失哈耳等城邑和农耕地区行政财赋,宪宗时定界东起畏兀儿地,西至阿母河,置行政长官。《元史》称为别失八里等处行尚书省。
官名。民国初期置,为县的长官,掌全县政令;后改称县长。官名。自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北洋政府规定县行政长官一律改称知事后,在整个北洋政府统治时期均未变更。县知事隶属于道尹,为县行政长官,其资格分为
官署名。又称杭州路金玉总管府。元朝置,秩从三品,为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分衙,世祖至元十七年(1280)设于杭州。置达鲁花赤、总管、同知、副总管各一员。
官场用语。宋朝贡举考试的一项规定。举人乡试合格获准取解或有免解资格,赴省试前遇近亲亡故,服丧期满,可赴下次省试; 以及原已获准免省,再命赴省试,皆称还省。宋代科举考试的一项规定。举人乡试合格或获得免解
官名。即掌醢丞。官名。明、清皆置,为掌醢署副长官。详“掌醢署”条。
唐末及五代光台钱、光寺钱、光省钱、光院钱之统称,分见各条。
官名。明清工部宝源局之职官。明朝设大使一人,正九品。掌局事。清朝置二人,正九品,由本部笔帖式内保送。掌理库藏。官名,清朝置。宝源局是工部所属的铸钱机关,掌铸铜钱。其长官称“鼓铸”,由工部右侍郎兼任,局
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大匠卿副贰。位三班。陈沿置,八品,秩六百石。
乡自治权的执行人员。清末至北洋政府初期定乡为自治组织,以乡议事会为议决机关;设乡董一人,为乡自治权的执行人员,其职权主要为筹备乡议事会议员的选举和议事的准备,执行议事会议决事项,执行县行政长官的委办事
撰定礼制的机构。南朝齐、梁置。设吉、凶、宾、军、嘉五礼新旧学士。《梁书·徐勉传》:“时修礼局住在国子学中门外,东昏之代,频有军火,其所散失,又逾太半。天监元年(502),(何)佟之启审省置之宜,敕使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