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八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

地方行政区划名。周朝为王畿六乡所属行政单位。《周礼·地官·序官》: “乡大夫,每乡卿一人;州长,每州中大夫一人。”春秋时齐国亦置为乡属行政单位。《管子·立政》: “分乡以为五州,州为之长。”秦汉为监察郡国行政而置。武帝时,除司隶校尉外,全国分为十三州。东汉则将司隶校尉列入十三州之数。以刺史 (州牧) 主其事。西晋武帝太康元年(280),省司隶置司州,天下共分十九州,统一百七十三郡。置刺史以统之。任重者,为使持节都督; 轻者,为持节都督。另有别驾、治中从事、诸曹从事等属官。南朝宋、齐、梁、陈沿置。北魏诸州初置三刺史,宗室一人,异姓二人,比古之上、中、下三大夫。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 (499)分州为上、中、下三等,分置刺史。北齐司州置牧外,州分九等,置刺史。隋文帝沿北齐制。炀帝大业三年 (607)罢州置郡,凡一百九十。唐初改郡为州,置刺史,加使持节,又置都督府。太宗贞观十三年 (639)定簿,州府三百五十八,分上、中、下三等。玄宗时一度改州为郡。后复为州,兼治军旅则加节度使号。北宋徽宗宣和四年(1122),天下分路二十六、府三十、州二百五十四、监六十三,诸州置知州事一人,或兼经略安抚使、马步军都总管等,掌本州兵民之政。辽朝于五京道及府下置州,承唐制,以节度、观察、防御、团练等使及刺史领其事。节度使州另有军名。契丹贵族俘虏人口为私属,于所居地另建“头下军州”。金朝分州为节镇、防御州、刺史州三等。节镇以某军节度使领之,兼本州管内观察使事。防御州和刺史州则以防御使、刺史分别领其事。无观察使、团练使州,隶于路或府。元朝世祖至元三年 (1266) 以一万五千户以上为上州,六千户以上为中州,以下为下州。二十年又以江南五万户以上为上州,三万户以上为中州,以下为下州。每州设达鲁花赤、州尹 (或知州) 各一人。上州、中州、下州分别为从四品、正五品、从五品,皆隶于路或府,亦有直接隶于省者。明朝以天下为二百三十四州,分属州、直隶州。属州视县,直隶州视府,但品秩相同。以知州掌其州之政。同知、判官等属官则视其州事繁简而置。清朝置为府一级的下属行政机构,以知州一人掌本州政务。佐贰官有州同、州判,视州事繁简而设,协助知州掌钱粮、水利、海防、河防诸事。另置直隶州,详见“直隶州”条。


1、行政区划名,中国古代把全国分为九州:《尚书·禹贡》中九州为:冀、豫、雍、扬、兗、徐、梁、青、荆。《尔雅·释地》中的九州,与前者相比,无青、梁二州,而有幽、营二州。《周礼·夏官·职方氏》中的九州,无徐、梁二州,而有幽、并二州。又《周礼·地官·司徒·序官》中有“州长”一官,注疏中说:京城周围百里之内分为六乡,每乡分为五州。这是“”的辖区另一概念。

2、汉承秦之郡县制,为监督诸郡,武帝分全国为十三个监察区称刺史部,置刺史十三人,人主一州,秩六百石。成帝改刺史为牧,秩二千石。东汉建武十八年复称刺史,十二人各主一州,另外一州属司隶校尉,常以八月巡行所辖之部的郡国,录囚徒查冤案,以《六条》察其政绩好坏,年终到京城汇报。东汉灵帝时为镇压黄巾军,以九卿出领州牧。此后州牧、刺史并置,刺史遂内领民事外领兵马,逐渐由监察官变为地方最高军政长官,形成州、郡、县三级制。

3、隋唐两朝基本上分州县两级。唐朝节度使、观察使兼任所驻州的刺史,所辖其他州的刺史由其自行任命。刺史之权轻于两汉。

4、宋朝州属于“”,以朝臣担任,称“知某州事”,也称“知州”。

5、元朝州初属于“”,后属于“”,下有辖县。明、清州属于府,下有属县。属于“”的州称“直隶某州”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千户之君

    千户之君,即食邑千户的列侯之别称,也称千户侯。《史记·货殖列传》:“今有无秩禄之奉,爵邑之人,而乐与之比者,命曰‘素封’。封者食租税,税率户二百,千户之君则二十万。”

  • 由基司马督

    武官名。晋代左右卫所属各有三部司马,其一为由基司马,掌宿卫。其长称为由基司马督,下设由基司马史。由基为取古代善射者养由基之名名之。

  • 都官侍郎

    官名。魏晋南北朝尚书都官郎之资深勤能者可转侍郎。隋初定置为刑部(都官)都官司长官,员二人,正六品上,文帝开皇三年(583)升从五品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名都官郎。唐高祖武德三年(620)改置都官郎

  • 总督漕运总兵官

    官名。明朝负责漕运事务的总兵官。永乐二年(1404)设总兵、副总兵统领海运之事,后罢海运,专督漕运,一人,以公、侯、伯充任,下领协同督运参将一人,把总十二人。

  • 上林苑监右监丞

    官名。明朝上林苑监置,一人,正七品。详见“上林苑监左监丞”条。

  • 景山官学

    官学名。清康熙二十四年(公元1685年)设于景山前门左右连房,属内务府。专门培养上三旗佐领、管领下闲散子弟。设总管三人,汉书及翻译教习二十一人。额定学生为三百九十二人,入学年龄为十至十八岁,每人每月给

  • 提点五房公事

    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为中书门下属官,总领中书门下五房公事,位在堂后官之上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。

  • 有秩

    乡官。秦汉时职掌一乡民政赋役,由郡任命,秩百石。满五千户之乡,置有秩。乡小者县置啬夫一人,边郡要地虽不及五千户,亦设有秩。其后或此县有而彼县无,依遵旧俗,无定制。官名,东西汉皆置,俸百石,为乡官,掌一

  • 翊府中郎将

    官名。① 唐朝十二卫所领翊卫府长官,各置一员,正四品下,领本府之属以宿卫,而总其府事。②唐朝太子左右卫率府所领翊府长官,各置一员,从四品上,领本府之属以宿卫,而总其府事,高宗永徽三年(652)改为旅贲

  • 师尉

    指师尉郡,或师尉大夫、或师尉大夫府。详“师尉大夫”条。军中杂职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 每师帅二十人, 官阶为职同两司马,掌护卫师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