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八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工巡捐总局

工巡捐总局

官署名。清末京师税收机关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设。掌商民开市、失照歇业,收捐税,罚款事。辖文案、调查、稽核、会计、收捐、议罚、收发七处及内、外城工巡捐局。置总办一人。宣统二年 (1910) 撤,捐税併入内、外城巡警总厅办理。


官署名。清光绪三十三年(公元1907年)三月由民政部奏准创设,掌京城地区的税收。设总办一人,会办二人,委员三十二人,司事十二人,书记官二人,司书生八十六人,茶厨夫役三十人,巡官一人,巡长二人,巡警二十七人。内部分设文案、调查、稽核、会计、收捐、议罚、收发七处。分掌各项事务。总局下设内、外城工巡捐局,各设局长一人,文案、调查、稽核、会计、收捐、议罚、收发委员各一人,巡长一人,巡官十人,分理内、外城一切税捐事务。宣统二年(公元1910年)二月捐税事务并人内、外城巡警总厅办理,工巡捐总局撤销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殿中医

    官名。即“殿中太医”。《晋书·王览传》:“遣殿中医疗疾给药。”

  • 州市帅

    州市令的属员。唐制上、中、下州均置市帅,位在市佐、市史之下,无品,属于外职掌,佐市令分行检察。

  • 御伯下大夫

    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武帝保定四年(564)改称纳言下大夫。天官府属官,员二人,正四命。其职掌参见“纳言下大夫”。

  • 提辖甲兵

    官名。宋置,简称“提辖”,见“提辖”条。

  • 咨文

    文书名。清朝高级官衙间相互行文时使用的平行文书。如在京部院衙门之间、各部院与各省总督、巡抚、将军、都统之间、总督与巡抚之间等相互行文时均用之,文武衙门之间,如督抚与提督、巡抚与总兵、布按二司与参将、游

  • 五院夷离堇

    官名。辽北面官。掌五院部族军马之政。会同元年(938)改称大王。故又称北院大王、北大王。

  • 鱼蟹市大使

    官名,元武宗至大元年(公元1308年)始置,属宣课司,从八品,掌鱼蟹市税收。其佐官有副使二人,从九品。见《元史·百官志一》。

  • 府军左卫指挥使

    武官名。明洪武中置府军左卫,永乐以后沿置,为上直亲军之一,掌守卫皇城东面。以指挥使为主官,下辖千户所。

  • 坐司官

    武官名。明初三千营下分五司,各置坐司官一人,掌理本司事务。又神机营每军(哨、掖)之下各分四司,亦各置坐司官一人,掌理本司事务。

  • 支应所

    官署名。又作支承所。金朝置,属太府监。掌宫中出入、御前支赐金银币帛。设都监二员领所事,秩正九品。官署名。又名支承所,金朝置,掌宫中出入、御前支赐金银币帛。其官有都监二员,正九品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