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唐玄宗时,以宦官为中使,承受表奏,经其上呈,而皇帝有所处分,则宣付中书门下施行。代宗永泰 (765—766) 中设专职,先后以宦官董秀、乔献德充任,掌承受表章,出纳王言。宪宗元和 (806—82
明朝内府衙门的总称,计有十二监、四司、八局,共二十四衙门。十二监为司礼监、御用监、御马监、司设监、尚宝监、神宫监、尚膳监、尚衣监、印绶监、直殿监、都知监。四司为惜薪司、宝钞司、钟鼓司、混堂司。八局为兵
官名。“直文华殿东房中书舍人”之简称。为明朝值班文华殿,负责奉旨缮写书籍工作的职官,从七品,无定员。参见“直文华殿东房中书舍人”。
官职和爵位。《左传·庄公十四年》: “皆以官爵行赂劝贰而可以济事,君其若之何”? 《商君书·农战》: “凡人主之所以劝民者,官爵也。”
官名。北齐置。参见“僧祗部”。官名。见“典寺署令丞”。
官名。即“仪制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春官府夏采下大夫守陵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官名。隋朝太子内坊长官,置二员,从六品,隶典书坊。唐朝沿置,二员,正六品上,隶右春坊。玄宗开元二十七年(739)改隶内侍省,名太子内坊令,升从五品下。官名。隋始置,为太子内坊的主官。唐沿置,员额二人,
审判机关名。《临时约法》中规定大总统受弹劾后,由最高法院(大理院)全院审判官互选九人组织特别法庭审判。这是南京临时参议院为防止总统危害民国的措施之一。但是在整个北洋政府统治时期,议会并未能够弹劾总统,
官名。东汉置,属太常,秩六百石,领员吏四人,卫士十五人,职掌守高庙,案行扫除。官名,汉置,属太常,俸六百石,掌守庙、案行扫除。无丞;吏员四人,卫士十五人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二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