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代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。官员达到一定官阶、任数、考数、即升改为相应的官职,称为“合入”。
清末责任内阁的内部机构。掌统一各部统计、办理不属各部统计、交换各国统计事件,刊行统计年鉴及报告等。以局长、副局长为正副主官,下设佥事、艺师、艺士、录事等,分理各项事务。
官员奖励方式之一。见“记名”。
官名。见“尚方令丞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外务部所属四司之一。光绪二十七年(1901)设。掌关税、商务、租界、行船、华洋借款、财币、邮政、本部经费、出使经费各事。置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官。官署名。清光绪二十七年(公元1901年)置
见“提点铸钱司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六品上。
官名。清初内工部之属官。顺治十八年(1661)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隶于总理之下。分掌宫廷缮修工程之事。后省。
官名。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(525)刊正将军名号时置,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七班。陈沿置,定为拟九品,比秩四百石。
清朝兵部职方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