巾帽局
官署名。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。洪武十二年(1379)置,设官大使、副使。十七年定大使一人,正九品,副使一人,从九品。二十八年改大使正五品,左、右副使从五品。后改置掌印太监一员,管理、佥书、掌司、监工无定员。掌宫中内使帽靴,驸马冠靴及藩王之国诸旗尉帽靴。
明代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。掌造作宫内使帽靴,驸马冠靴及藩王之国需用之帽靴。主官有掌印太监一人,下设管理、佥书、掌司、监工无固定员额。
官署名。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。洪武十二年(1379)置,设官大使、副使。十七年定大使一人,正九品,副使一人,从九品。二十八年改大使正五品,左、右副使从五品。后改置掌印太监一员,管理、佥书、掌司、监工无定员。掌宫中内使帽靴,驸马冠靴及藩王之国诸旗尉帽靴。
明代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。掌造作宫内使帽靴,驸马冠靴及藩王之国需用之帽靴。主官有掌印太监一人,下设管理、佥书、掌司、监工无固定员额。
唐代铨选中的注官手续。唐制,铨试合格后注官,得参考选人意愿,即《新唐书·百官志下》所谓“询其便利而拟”,选人不同意所拟官职,可以要求重新注拟,经三次注官唱名仍不同意时可以等候下届注拟。下届冬集时可免试
官名。北洋政府于民国十六年(公元1927年)于置印花税处,员额五人。
辅翼、训谕、侍从皇太子及担任太子宫内名项职务的官员的统称。
官名。清朝内阁属官。由大学士于内阁汉中书内委派,无定员。掌拟以皇帝名义发布的文稿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直属参谋总长,掌管青年军复员士兵的管理、教育与分配事务。设局长一人,中将级;副局长一人,少将级。局内分设二处,处下设科。处长、副处长均为少将或上校级,科长为上校级。
尊称,意即“仅次于父亲的人”。不是官号。《史记·项羽本纪》:“项王、项伯东向坐,亚父南向坐。亚父者,范增也。”注:如淳曰:“亚,次也,尊敬之次父,犹管仲为仲父。”
封爵名,也写作帅众王。前后汉时少数民族的首领,如羌、乌桓、鲜卑等,封为率众王,职权待遇比郡县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:“四夷国王、率众王、归义侯、邑君、邑长,皆有丞,比郡县。”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 肃宗纪》:“以卫将军、讨虏大都督尔朱荣为车骑将军、仪同三司。”
见“武学掌仪”。
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,主制造兵器、铁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