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侍郎
官名,汉置,掌常侍皇帝左右,唯诏令所使。《汉书·东方朔传》:“舍人所问,朔应声辄对,变诈锋出,莫能穷者,左右大惊。上以朔为常侍郎,遂得爱幸。”
官名。战国时秦国设置。董说《七国考》引《物原》说:“诸官称郎,自秦武王置常侍郎始。”常侍郎后简称为郎。《史记·李斯列传》记“李斯求为吕不韦舍人,不韦贤之,任以为郎。”
官名,汉置,掌常侍皇帝左右,唯诏令所使。《汉书·东方朔传》:“舍人所问,朔应声辄对,变诈锋出,莫能穷者,左右大惊。上以朔为常侍郎,遂得爱幸。”
官名。战国时秦国设置。董说《七国考》引《物原》说:“诸官称郎,自秦武王置常侍郎始。”常侍郎后简称为郎。《史记·李斯列传》记“李斯求为吕不韦舍人,不韦贤之,任以为郎。”
官名。战国燕置。掌监制陶器的工官。分左陶尹,右陶尹。见《季木藏匋》。战国时燕国设置,为制作陶瓦之官,中国历史博物馆考古组《燕下都城址调查报告》中谓发现陶片中有“廿三年十月,左陶尹,
官名。西汉置,见“王国卫尉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夏官府兵部中大夫司辰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见“福建广东道提刑按察司”。
即“隆福宫左都威卫使司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置,详见“后侍中士”。
官名。西晋王国置。东晋、南朝沿置。梁依王国等级不同,位自流外五班至流外一班不等。北魏、北齐俱置,从九品上。官名。晋置,掌管学校教育。《晋书·职官志》:“王置师、友、文学各一人……学官令、典书丞各一人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员额一人,为司法院的长官,其职权有四:一、综理全院事务,掌理司法行政权与司法审判权;二、为统一法令及变更判例会议主席;三、对于行政法院及公务员惩戒委员会的审判,认为有必要时,得出
官名。隋朝尚书省工部屯田司长官,置二员,正六品上,寻加为从五品,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为屯田郎。官名。梁、陈及隋初置,掌屯田政令。见《通典·职官五·工部尚书·屯田郎中》。
官名。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(983)置,掌校勘史籍,选新及第进士充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