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八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府兼理司法行政长官

府兼理司法行政长官

唐始以特殊的州改称为府,有三京府、援三京府建制的六府以及都督府。三京府与援京府建制的六府长官称为尹,都督府的长官为都督,均兼理司法。佐理司法的属官有法曹参军事与户曹参军事,前者佐理刑事,后者佐理民事;又有典狱和问事。宋代府的设置较唐代为多,与州、军、监为同级行政单位,府的长官称知府,其兼理司法的情况与佐理司法的属官与诸州相同。惟京师所在的府具有重要的司法职能,与一般的府不同。宋制,在京师以开封府(南宋的临安府同)与御史台为审判机关,而刑部与大理寺则为断刑机关,审理案件是开封府长官的一件重要工作。在开封府衙门内设左右厅,各置推官一人,佐助长官审问案件,相当于各州的“当置司”;又有左右军巡使、司录参军,亦为掌理审问的属官,其衙门分别称为左右军巡院与府院,与州的司理院与州院相当。掌检法断刑之官为法曹参军事,相当于州的司法参军事。其录问、引问之制与州同。元代的府尹、明清的知府也都是兼理司法的行政长宫。参见“州兼理司法行政长官”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宣慰使兼管军万户府

    官署名。元置,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军政机关,承行省之命统辖区内军民之务,其职掌与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同,而地位略低。元代设宣慰使兼管军万户府凡三处,均隶云南行省:罗罗斯宣慰使兼管军万户府,治所在建昌路(今四川

  • 奉直大夫

    官名。宋朝始置。徽宗大观二年(1108)由右朝议大夫改置,正六品。金置为文散官,以授从六品上文官。元朝沿置,改文官从五品,宣授。明朝为文官从五品,升授。清朝为文官从五品,封赠。官名。宋徽宗大观年间置此

  • 典翼马

    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翼王府,员额六十人,官阶为职同总制。参见“典马”。

  • 吏部司务厅

    明清吏部内部机构。明制有司务二人,从九品。清制有司务满、汉各一人,经承三人。掌收发外省衙门的文书。收到文书登记后,分交各司办理,并管理吏部任用吏员与杂役之事。厅下所属有承发科,额定设经承五人。

  • 右副留守

    官名。明初以凤阳为中都,置中都留守司,设右副留守一人,佐正留守统凤阳、长淮等八卫,防护皇陵。后改副留守不分左,右,只设一人,定正三品。

  • 仪凤司

    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二十年(1283)由玉宸院改置,秩正四品,掌乐工、供飨等务。置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隶宣徽院。二十五年,改隶中书省礼部。成宗大德十一年(1307),改为玉宸乐院。武宗至大四年(1311)

  • 右武候大将军

    官名。隋朝十二卫大将军之一,置一员,正三品,与左武候大将军同掌车驾出营卫,分领府兵; 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名右候卫大将军。

  • 行执金吾事

    代行执金吾之职事。《后汉书·王梁传》:“月余,以为中郎将,行执金吾事。”执金吾掌宫外巡逻,擒奸讨猾,以防非常。详见“执金吾”条。

  • 副领事

    官名。清末派驻外国的官员。光绪十三年(1887)始置。从五品,奏补。掌领事馆事务,保护华侨。辖二等通译、二等书记各一人。外交官名。见“驻外领事馆”。

  • 土司

    ① 即土官。详“土官”。② 明中期以后对少数民族地区由土官所管辖的地方行政机构之统称。如宣慰使司、宣抚司、安抚司、招讨司、长官司、土府、土州、土县等。土司,又称土官,元明清所封境内各少数民族首领世袭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