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军牧司所属二科之一,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马匹之蕃殖,马科之改良,马牛羊驼数字之统计。以及陆军各镇马骡之治疗。置科长、科员、录事。
杂任职名。唐贞观二十三年(公元649年)于门下省弘文馆置,员额三人,掌拓法书。龙朔三年(公元663年)馆内法书九百四十九卷均装钉完成,拓书手停废。神龙元年(公元705年)复置。又东宫所属崇文馆亦置拓书
武官名。三国吴置,掌领兵, 沈矫曾任此职, 见沈约《宋书自序》。
参见“令史”。官名,东汉置,为尚书佐吏,俸二百石,共十八人,每曹三人,后增剧曹三人,合二十一人,掌文书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三·少府》。其后,魏晋南朝皆置。隋,不参官品,唐为流外官,职位远非东汉之比。见
官名。汉朝主持里政的小吏。《续汉书·百官志》: “里有里魁,民有什伍,善恶以告。本注曰:里魁掌一里百家。什主十家。伍主五家,以相检察。民有善事恶事,以告监官。”官名,即里正。汉朝五家为伍,设伍长一人;
官制用语。又称参注。宋朝官员注授差遣的一种方式。即官员携带印纸、告敕或宣札,到主管官府如吏部四选或兵部、刑部、各转运司等注授差遣。宋代官员注授差遣的规定之一。又称参注。即由官员携带印纸、告敕或宣札,
封号。清朝藏传佛教之职任喇嘛。位在达喇嘛之下、德木齐之上。于北京、盛京、热河等处各设若干人。分掌寺庙佛教事务。
官名。宋真宗景德三年(1006)置于河北沿边安抚司,以诸司副使充任,掌巡所部,兼提点本司所辖诸州军榷场。后不常置。
吏员名。宋于三司、马步军司及诸州均置,掌接引传达。
①宋朝巡检使之别称。以其有巡行警备之责,故名。② 明朝巡捕房执事人员之通称。③清末警察之俗称。警察职名。清末置,属京师内外城巡警总厅及各分厅各所,其地位次于巡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