待补
宋代太学招补新生的方式之一。其法是在诸路解试终场人中挑选百分之六送往太学补试,称为待补。张士南《游宦纪闻二》说:“淳熙丁酉四年(公元1177年),议者以‘混补’太学生,人数猥冗,遂立‘待补’太学生之法。以终场举人数定其额,百人取三,继又倍之,时多嘲谑之语,独司业计公衡名之曰‘贡余’,尤为隽永。”
宋代太学招补新生的方式之一。其法是在诸路解试终场人中挑选百分之六送往太学补试,称为待补。张士南《游宦纪闻二》说:“淳熙丁酉四年(公元1177年),议者以‘混补’太学生,人数猥冗,遂立‘待补’太学生之法。以终场举人数定其额,百人取三,继又倍之,时多嘲谑之语,独司业计公衡名之曰‘贡余’,尤为隽永。”
指帝王的母族、妻族,即太后、皇后、嫔妃的家族——娘家人。《史记·外戚世家》:“自古受命帝王及继体守文之君。非独内德茂也,盖亦有外戚之助焉。”
满语官名。武职。汉译为“前锋统领”。
官名。清末理藩部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一人,从一品,以满人充,特简。综领本部事务,监督所属各官。宣统三年(1911)改为大臣。官名。清末置,为理藩部的长官。见“理藩部”。
东宫官通称。太子官属称“宫僚”,因太子称东宫,故称。王俭《宫臣为太子妃服议》:“且汉魏以来,宫僚充备,臣隶之节,具体在三。”见《南齐书·礼志下》。《旧唐书·职官三·东宫官署》:“司直掌弹劾宫僚,纠举职
官署名。① 清末陆军部军学司所属七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宣统三年(1911)改隶军学处。掌陆军各学堂教育章程之厘定,教科书之审定,经费、房舍、图书、器械之管理,学生之招收、考试、毕业、出
官名,新莽置。省称均官。设于长安及洛阳、邯郸、临淄、宛、成都等五都,称长安东西市令及五都市长皆为五均司市师。主要是平准物价,实际是以此巧取豪夺。新莽败亡后即废。官名,也省称均官。西汉末年王莽置,掌平准
官名。战国秦置。主管财政收支的官吏。官府、范囿等机构及县尉等官员僚属均设。有“官计”、“苑计”、“尉计”等名称,总称为“计”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效律》:“计用律不审而嬴不备,以效嬴、不备之律赀之,而勿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崔光传》: “有典事史元显献四足四翼鸡。”《资治通鉴》胡三省注认为即南朝的典事,相当于后来尚书六部的主事。参见“典事”。
官名。功曹之长。南朝宋将军兼刺史者置一员,为僚属,位记室下、户曹上,掌纠驳献替。北魏二大、三公、皇子、将军、蕃王诸府置,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(499)定为六品上至八品上。北齐三师、二大、三公、护军府、诸
官署名。 东汉置, 隶少府属官钩盾令, 有长、丞主其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