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例馆提调
官名。清朝刑部所属律例馆之属官。顺治二年(1654)设律例馆,以各部院通习法律者为提调。乾隆七年(1742),律例馆并入刑部,仍设提调官一人,以刑部司员兼充。后定满、汉各四人、掌章奏、文移、管理吏役及稽核律例之事。凡各司案件有应驳及应更正者,呈堂交馆稽核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官名。清朝刑部所属律例馆之属官。顺治二年(1654)设律例馆,以各部院通习法律者为提调。乾隆七年(1742),律例馆并入刑部,仍设提调官一人,以刑部司员兼充。后定满、汉各四人、掌章奏、文移、管理吏役及稽核律例之事。凡各司案件有应驳及应更正者,呈堂交馆稽核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见“额驸”。
官名。宋置。见“客省”。
官吏名。负责誊写抄录,也叫“书手”、“书记”。清朝姚鼐《惜抢轩诗集·孙渊如观察万卷归装图》:“自兴雕板易钞胥,市册虽多乱鲁鱼。”
官名。① 即“太子家丞”。② 即“公主家丞”。③王国、侯国属官。西汉列侯食邑千户以上置; 三国魏王国、侯国皆置,西晋侯国亦置; 南朝梁引侯食邑千战以上置。与庶子共掌国内事。④太妃属官。三国魏王太妃置,
官名。明朝派出总镇一方的武臣,均为总兵官或副总兵,称镇守某处总兵官或副总兵。参见“总兵官”。武职差遣名。《明史·职官志五》说, “总镇一方者为镇守。”即一省或一个重要地区的主帅,一般由总兵充任。
官署名的合称,即东曹和西曹。两 汉、三国、两晋皆置。东曹掌二千石长吏的任命和调动以及军吏事;西曹主府史的署用。参看“东曹”条。
民用航空机构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十八年(公元1929年)四月十五日国民政府公布的《中国航空公司条例》规定,本公司设于南京,所掌事务为:计划发展全国商务、邮务航空事业;投资经营全国商务客货运输及邮
官场用语。宋朝选人经磨勘应改京官者,须赴班引见皇帝,方能正式改官,称班改。参见“班引”。宋制,选人经过磨勘改为京官,须赴班引见皇帝始得改官,故称选举人改官为班改。参见“班引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司玉司长官,掌各种玉器的加工、制作。下设小司玉上士、 司玉中士以佐其职, 领工中士、磬工中士、石工中士等官属。正四命。隋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长官,员一人,多省称为大司空。掌工程建筑、矿藏开发炼制、河道疏浚、舟船运输、服装织造等事务。正七命,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冬官府”。官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