御仗统军
见“御仗五职”。
见“御仗五职”。
清朝吏部之处分制度。扣发官员俸饷,以年月为差,分为七等: 即罚俸一月、二月、三月、六月、九月、一年、二年等。因公罪罚俸,准以其记录,加级相抵销; 私罪罚俸,皆为实罚,不准抵销。
吏员名。汉代设置,《汉书·匡衡传》有“遣从史之僮取田租”的记载。同书《张禹传》记“禹以丞相退休罢就第。以列候朝朔望,位特进,见礼如丞相,置从事吏五人。”曾资生说:“疑从史即从事吏,系丞相私人服事之吏。
使臣所持符节。亦指出使之臣。《周礼·地官·掌节》: “凡邦国之使节,山国用虎节,土国用人节,泽国用龙节,皆全也,以英荡辅之。”奉皇命出使的凭信。汉代凡出使巡察,使者均持节以行。汉节柄长八尺,毛三重,以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定为从五品下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载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北王府,正副各一人,官阶为职同将军。
官名。战国置。掌都邑军事的高级军吏。《古玺汇编》第五九号: “庚都右司马。”
宋朝学校职事名。真宗咸平三年(1000)东宫建学,设一员,副学长二员。仁宗至和元年(1054),京兆府(今陕西西安)小学设二至四员,以学生担任,掌执行学规。哲宗时,太学设,掌依学生年龄序其位次。徽宗崇
见“两京诸市丞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新设的中央机构之一,系管理全国公安、内务、民政之总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改巡警部设。并入户部疆理、保息、赈救,礼部仪制、风教、方术,工部营缮和吏部所掌文职官员户籍等事宜。职掌全国
周朝天子册命臣下的文书。未宣读前称命书;既读之后则称命册。《颂鼎铭》:“尹氏受王命书,王乎(呼)史虢生册命颂”,“颂拜稽首受命册,佩以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