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八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战区司令长官

战区司令长官

官名。抗日战争时期,国民党政府曾将作战的地区分为若干战区,每一战区均设有正副司令长官,在有关作战事项可以对区内省政府下命令。战区的范围广狭不同,其区域常包括数省。战区正副司令长官一度是由战区中的省政府主席兼任,如某战区包括三省,司令长官是一省的主席,副司令则由其他两省的主席兼任。后来则以军事指挥官与省政府主席不相兼任为原则。长官部统辖各集团军,其编制由军事委员会统一制定,司令长官一人,为上将或中将级;副司令长官无固定员额,为中将级;参谋长一人,为少将级;高级参谋四至六人,为中将或少将级。司令长官部内部设参谋、军务、军需、副官各处及政治、干部训练、特务各团;配属单位有步兵总监部、炮兵指挥部、工兵指挥官、独立通信兵团、空军联络参谋、辖区内要塞及第二线部队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新科

    1、新定考察官吏的科条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何夔传》:“太祖始制新科下州郡,又收租税绵绢。”2、新设立的考试科目。《宋史·选举志》:“又立新科。”3、科举考试,在本年度考上的称“新科”,如新科状元、新科进

  • 协理事务参领

    见“印务参领”。官名。清置于八旗都统衙门,掌文书档案等事务。

  • 十二诸侯

    十二个诸侯的合称。春秋时期指鲁、齐、晋、秦、楚、宋、卫、陈、蔡、曹、郑、燕。《史记·十二诸侯年表》实列十三诸侯,司马贞索隐: “篇言十二,实叙十三者,贱夷狄不数吴,又霸在后故也。不数而叙之者,阖闾霸盟

  • 兼殿中侍御史

    宋朝宪衔之一。参见“宪衔”。

  • 职方中大夫

    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职方置,北周沿置,为夏官府职方司长官,掌天下地图,主四方职贡。下设小职方下大夫、小职方上士以佐其职,领士方中士、山师中士、川师中士、怀方中士、训方中士等官属。北周

  • 包衣护军参领

    官名。清朝内务府三旗包衣护军营掌治营务之副长官。康熙十六年(1677)设。时为长官。额定每旗五人,共十五人。从三品。雍正元年(1723)设包衣护军统领之后,为其副。

  • 南选使

    使职名。唐高宗上元三年(676)置,以强明清正五品以上官充任,赴桂、广、交、黔等州,选、补官吏。

  • 县政府教育科

    县政府内部分科之一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裁教育局后置,以科长为主官。掌理公私立学校的设置监督、国民教育、社会教育、师资检定训练、私塾改良及管理文化团体。

  • 复姓

    因过继,收养等关系改用他人姓氏,及后归宗,要求恢复本姓者,称为复姓。清制,凡官员复姓,京官由各该衙门咨部,旗员由本旗咨部,分别取具同乡京官印结和本佐领图记。在籍候补汉京官,由本籍总督巡抚咨部; 外官,

  • 乌丸都督

    官名。三国魏时乌丸酋长称号。《三国志·乌丸传》裴松之注引《魏略》:“右北平乌丸单于寇娄敦,辽西乌丸都督率众王护留叶,昔随袁尚奔辽西,闻(母丘)俭军至,率众五千余人降。”三国时辽西乌丸首领称号。《三国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