户部北京清吏司员外郎
官名。明永乐元年(1403)改原户部北平清吏司员外郎而置。为户部北平清吏司副长官,一人,从五品。十八年革。参见“户部北京清吏司”。
官名。明永乐元年(1403)改原户部北平清吏司员外郎而置。为户部北平清吏司副长官,一人,从五品。十八年革。参见“户部北京清吏司”。
参见“师爷”。清代州县掌管刑事审判案卷的幕友称刑名师爷。
官署名。秩从九品。设于元世祖至元二十五年(1288),隶宣徽院,掌大都转送至上都的酒材,酿造皇帝等巡幸上都所需酒食。置大使、直长各一员。
爵名,汉武帝置,为《武功爵》的第九级。《史记·平准书》:“请置赏官,命曰武功爵。”注:“瓒曰:《茂陵中书》有武功爵:一级曰造士,二级曰闲舆卫,三级曰良士,四级曰元戎士,五级曰官首,六级曰秉铎,七级曰千
养马机关,其长官称令,掌乘舆御马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军一人,正三品,正参领充,简放。掌考查全军法律。唯平时不编军,故不常置。
官署名。明清宦官衙门之一。掌造各项军器及御用锤、钳、针、剪之类,故又有小御用监之称。明洪武二十八年 (1395) 置。设正五品大使一人为主官,下设左、右副使各一人佐之。所属有火药局、军器库等。为内官二
官名。汉代有籍田令及丞,属大司农,北齐始加署字,称籍田署令与籍田署丞,属司农寺。职掌见“籍田令丞”。
官名,东汉置,掌在东观校秘书。《后汉书·马融传》:“(安帝永初)四年,拜校书郎中,诣东观典校秘书。”后世也有沿置。
官名。三国吴孙休永安五年 (262)分御史大夫置。《三国志·孙休传》: “廷尉丁密、光禄勋孟宗为左、右御史大夫。”唐中宗神龙元年(705)改右肃政大夫为右御史大夫,为右御史台长官,掌监察地方文武官僚,
明清乡试之主持者。又称“主司”。由皇帝简派。明朝每省用二人,清朝每省正、副各一人,惟顺天乡试用三人。考差主要由推举产生,乾隆(1736—1795) 中改用保举、考试并行之法。掌理批阅士子试卷,分别去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