插选
清朝吏部铨选制度。乃月选班秩之一。指官员出缺,候缺者依序于指定缺分补授之例,满洲刑部司狱任职期满者,于双单月主事等官除不积缺外,升选十缺后升用一人。吉林、黑龙江主事期满,系汉军者,于双单月汉缺员外郎与在京汉军堂主事较俸,俟汉主事升过六缺之后升用一人。皆应此选。
清朝吏部铨选制度。乃月选班秩之一。指官员出缺,候缺者依序于指定缺分补授之例,满洲刑部司狱任职期满者,于双单月主事等官除不积缺外,升选十缺后升用一人。吉林、黑龙江主事期满,系汉军者,于双单月汉缺员外郎与在京汉军堂主事较俸,俟汉主事升过六缺之后升用一人。皆应此选。
爵名。清初九等世爵之第五等。乾隆元年 (1736) 定汉文名为“男”。分为四等,叙正二品,不加美名。参见“男”。
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众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。设委员长一人,理事一人或数人;委员,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设二十三人,七年(公元1918年)减为十五人。掌审查教育事项。
官名。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 (978),分染坊使置。后用为武臣阶官,属西班诸司使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,定为同六品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改制,改正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 重定武臣
年俸为一千石粮谷的官长。战国秦置。《商君书·境内》:“千石之令,短兵百人。”多为户口在一万以上大县的县令。
官名。唐初置,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左承务郎,咸亨元年 (670) 复旧称。员一人,从五品,掌受付诸司之事,举正稽违。右司郎中缺,则兼行其职。北宋前期,用为文臣叙迁之阶,不领本职,为五品寄禄官。神宗
县门下吏名。汉置,掌阎下文书,见《隶续》一九《尉氏令郑季宣碑阴》.又《隶释》九《繁阳令杨君碑阴》有门下佐一人,列于门下吏之下,小吏之上,当即门下书佐之职。晋代亦有县门下书佐,见《晋
即“总明学士”。《梁书·儒林·何佟之传》: “起家扬州从事,仍为总明馆学士。”参见“总明观”。
官名。唐开元十三年(公元725年)置,协助知院事、副知院事管理院务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官员正俸外的一项加给。自判三馆、秘书监、两制、两省官带修撰职者,五千; 直馆阁,校理,史馆检讨,校勘,三千; 直龙图阁,审刑院详议官,国子监书库官,五千; 京畿诸司库、务、仓、场监宫;
见“都提举万亿宝源库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