敖仓官
官名,西汉时属大司农,东汉改属河南尹,掌敖仓。详“荥阳敖仓官”条。
官名,西汉时属大司农,东汉改属河南尹,掌敖仓。详“荥阳敖仓官”条。
即帝喾,见该条。
警官名。北洋政府时期设于地方警察厅,掌督察所属消防警察及消防事务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于高等审判分庭内配置检察官一人,称为分庭检察官,执行检察事务,不另设分庭。
官类名。太平天国前期把爵位与官员等级分为十六等,一等为东、西王,二等为南、北王,三等为翼王,四等为燕王、豫王与国宗,五等为侯,六等为丞相,七等为检点,八等为指挥,九等为将军,以上称为朝内正职官,十等为
即“纛章京”。
文书名。指平级官署之间传递公文,如汉、魏。唐朝制度,诸司自相质问,其义有三: 关、刺、移。移,谓移其事于他司。移则通判之官皆连署京师诸司,有移下诸州者,必由尚书都省以遣之。宋朝各级官府之间文书往来称“
郡分职诸曹之一。汉代公府“户曹主民户、祠祭、农桑”,郡府户曹亦以主民户为主,兼及狱讼、礼俗和祠祀等事。户曹投掾与史,掾见《说郛》五八《长沙耆旧传》,史见于《后汉书·陆续传》。《唐六典》卷三十注:“汉魏
官署名。太平洋会议期间,中国提出修改税则要求,会议所订立的关税协定中规定,俟各关系国家批准后三个月内,由中国政府召集会议。民国十一年(公元1922年)十二月十九日北洋政府公布《关税特别会议筹备处章程》
官名。宋朝史馆置,掌校勘新编史籍。官名。宋史馆与崇文院均置,掌校勘典籍,以京朝官、幕职官及选人中选任。
官名。明朝用称内阁辅臣出掌兵事之官。仅见于天启元年(1621)内阁大学士孙承宗督师经略山海关一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