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八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新选举制

新选举制

清末仿照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代议制而制定的议员选举制度。其时议员选举分为两种:一是资政院议员选举,二是各省咨议局议员选举。资政院议员定额为二百人,由下列人员年满三十岁以上者选充:一、宗室王公世爵;二、满汉世爵;三、外藩(蒙藏回)王公世爵;四、宗室、觉罗;五、各部院四品以下七品以上官(审判官、检察官及巡警官不在其例),六、硕学通儒;七、纳税多额人;八、各省咨议局议员。议员的定额是宗室王公世爵十六人,满汉世爵十二人,外藩王公世爵十四人,宗室、觉罗六人,各部、院官三十二人,硕学通儒十人,纳税多额者十人。各省咨议局互选咨政院议员共一百人(各省各有具体定额)。选举类别分为钦选与互选。宗室王公世爵,满汉世爵,外藩王公世爵,宗室、觉罗,各部、院官,硕学通儒,纳税多额人,钦选;各省咨议局议员,互选。互选由该省督抚复加选定,咨送资政院。议员任期三年。任满一律改选。至于各省咨议局议员的选任,则用复选举法。咨议局议员定额,因当时各省户口尚无确实统计,参酌各省取进学额及漕粮多寡以定准则。凡属本省籍贯之男子,年满二十五岁以上,具有下列资格之一者,有选举咨议局议员之权:一、在本省地方办理学务及公益事务满三年以上著有成绩者; 二、在本国或外国中学堂及与中学同等或中学以上的学堂毕业者;三、有举、贡、生员以上的出身者;四、曾任实缺职官文七品、武五品以上未被参举者;五、在本省地方有五千元以上的营业资本或不动产者。凡非本籍之男子, 年满二十五岁, 寄居本省满十年以上,有万元以上的营业资本或不动产者,亦得有选举权。被选举权的规定及其限制:凡属本省籍贯或寄居本省满十年以上之男子,年满三十岁者,得被选举为咨议局议员。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:一、品行悖谬、营私武断者;二、曾处监禁以上之刑;三、营业不正者;四、失财产上信用被人控实未清结者;五、吸食***者;六、有心疾者;七、身家不清白者;八、不识文义者。其他还有所处地位不适于选举议员及被选举为议员者:一、本省官吏或幕友;二、军人;三、巡警官吏;四、僧道及宗教师;五、学堂肄业生。其现充小学教员者,停其被选举权。凡选举区域,初选举以厅、州、县为选区,复选举以府、直隶厅、直隶州为选举区。初选区,厅以同知或通判,州县以知州、知县为初选监督。复选区,府以知府,直隶厅、州以同知、通判、知州为复选监督。初选、复选均设投票、开票、管理员、监督员若干名。选举年限,三年一次,以正月十五日为初选日期,三月十五日为复选日期。关于选举的变更,如选举人名册有舞弊。作伪情事,或办理不遵定章,被控判定确实者,初选、复选均无效。除咨政院、咨议局议员选举外,还有地方自治团体的选举。光绪三十四年(公元1908年)、宣统元年(公元1909年),宪政编查馆先后核议,民政部奏城、镇、乡、府、厅、州县及京师地方自治暨选举各章程,各省次第筹办。其选举办法,与咨议局议员选举略有出入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太官署

    官署名。北齐光禄寺置,掌百官食膳事,有令、丞。隋、唐光禄寺沿置,隋朝有令三员、丞八员,又有监膳十二员、唐朝有令二员、丞四员,掌供百官膳食,又有监膳十员、监膳史十五员、供膳二千四百员等。明洪武八年(13

  • 典术

    官名。明清阴阳学学官之一。明洪武十七年(1384)始设,每州一人,未入流。凡天文、占候、星卜、相宅、选日之流,悉归管理。然设官不给禄。清顺治(1644—1661)初年沿设,州各一人,未入流。由所辖有司

  • 掌冰中士

    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凌人置,北周沿置。天官府膳部中大夫属官,掌冰的采制、收存,下设掌冰下士以佐之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
  • 征南长史

    官名,东汉末年曹操置,掌征伐或驻守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陈矫传》:“太祖辟矫为司空掾属,除相令,征南长史,彭城、乐陵太守。”

  • 咨议军事

    军事幕职名。南宋时都督与督视军马的高级军事幕职,掌参预军事谋划。原名计议官后改详议官,又改为咨议军事, 其地位提高。参见“计议官”。

  • 书社

    春秋时期一个有土有民的村社单位。它是一个将户口、土地等登记成册上交于国家的农村公社,国君常用来赏赐臣下。《荀子·仲尼篇》记齐桓公见管仲“……与之书社三百。”《史记·孔子世家》记“楚昭王将以书社地七百里

  • 官名。殷朝置。后宫女官。殷朝卜辞及金文常见“妇某”称谓,如“妇好”,“妇辛”等等。参见“世妇”。

  • 田帛禄制

    魏晋南北朝时期以土地、实物为主的俸禄制度。三国魏的官秩多沿汉之旧,官俸似亦同汉,但因当时承汉末大乱之后,财政困难,实际上尚不能如汉制支付。晋代实行占田制,品官有职田以充俸禄。此外并给谷、绢、绵、菜田、

  • 御笔

    文书名。皇帝亲笔所撰。北朝始有此名。《北史·元勰传》: “帝令勰为露布,辞曰: 臣闻露布者,露之耳目,以臣才小,岂足大用。帝曰‘汝亦为才达,但可为之。’及就,尤类帝文,有见者,咸谓御笔。”北宋徽宗政和

  • 禁直郎

    官名。金朝为内侍阶官二十五阶之第十六阶,秩从七品上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内侍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(二)十五阶。从七品上,称禁直郎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