旷野将军
官号。北魏置为杂号将军,位较低,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(499)定为九品上。北周沿置,为正一命。隋朝为散号将军,从九品上,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罢。
(1)武官名。南朝宋有广野将军,北魏与北周则称旷野将军,用以褒赏勋庸,北魏秩正九品上,北周秩正一命。(2)武散官名。隋以旷野将军为散官将军,秩从九品上。
官号。北魏置为杂号将军,位较低,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(499)定为九品上。北周沿置,为正一命。隋朝为散号将军,从九品上,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罢。
(1)武官名。南朝宋有广野将军,北魏与北周则称旷野将军,用以褒赏勋庸,北魏秩正九品上,北周秩正一命。(2)武散官名。隋以旷野将军为散官将军,秩从九品上。
明朝任官制度中的一种试职。考满知县因考选或被荐举入都察院,带原职理刑半年,然后实授监察御史,故名。
见“御仗五职”。
郡分职吏名。汉代汝南有侍奉掾,见《风俗通》九《怪神篇》,其职掌不详。
官署名。明、清户部所属管理钱法之机构。明天启五年 (1625) 设,由督理钱法侍郎领其事。掌司宝泉局鼓铸事宜。清顺治元年 (1644) 沿置,由满、汉右侍郎兼管。下设满、汉主事各一人,由户部司员中派、
官名。唐高宗显庆三年(658)置为太府寺常平署次官,二员,从八品下,武则天垂拱(685—688)初东都(洛阳)亦置。北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。
太子的称谓。《晋书·成都王颖传》:“皇太子,国之储贰。”
官名。匈奴置。以单于子弟充任,统领部众,地位在左、右独鹿王之下。
爵名,汉置。侯为秦汉二十等爵的最高一级。《汉书·武帝纪》:“归义越侯严为戈船将军,出零陵,下离水。”
官名。明清大理寺之职官。明朝于大理寺设左、右寺正各一人,分掌左、右二寺事务,秩正六品。清初沿置,各设满洲、汉军、汉各一人。乾隆十七年(1752)改为左、右寺丞。
官署名。辽置北面边防官,置于边防诸军。一为南面军官,置于南面诸军。设官则同,有某军都指挥使、某军副指挥使、某军都监、掌统所部军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