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锐将军
参见“十明将军”。
参见“十明将军”。
官名。明制,布政使之下有左、右参政,秩从三品,与左、右参议共同分司诸道,掌督粮、督册、分守。清初沿置,乾隆十八年(公元1753年)裁撤。参见“道员”。
流外官名。唐太医署所属有医工一百人,流外三品,掌治疗疾病。
官名,又名都官从事,汉置,属司隶校尉,掌察举百官犯法者。蔡质《汉仪》说:“都官主洛阳百官朝会,与三府掾同。”中兴以后,专令掊击贵戚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四·司隶校尉》。
官名。①唐朝节度使兼观察使,节度使府则置观察支使一员,分察支州、支郡善恶,位副使下、判官上。②宋太宗太平兴国六年(981)诸节度州置一员,以明经及诸色入仕无出身人充任,与掌书记不得并置。③宋朝选人官阶
官名。元奎章阁学士院置,员额二人,参掌文词、翰墨等事。
东汉安帝乳母王圣的封号。王圣与大将军耿宝、中常侍樊丰、侍中谢恽等相勾结,陷害太子保,后徙雁门。见《后汉书·孝安帝纪》。
官署名。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北洋政府公布《诉愿条例》,后来改称《诉愿法》;国民党政府成立初期仍沿用,民国十九年(公元1930年)三月公布了新的《诉愿法》,民国二十六年(公元1937年)复加修订。
官署名。明置,全称为“通政使司”,掌受内外章疏敷奏封驳之事,凡四方陈情建言、申诉冤滞、或告不法等事,于底簿内謄写诉告缘由,赍状以闻。其官有使、左右通政、左右参议等。清沿明制,掌受各省题本,校阅送阁;洪
官制用语。宋朝指官员离任、致仕、死亡等而空阙的职务,由铨选部门选人填补。宋制,凡因官员离任、死亡、致仕等原因而空缺的职务,称为窠阙,得通过铨选以填补之。
宋初选人第一阶至第三阶本官阶的通称。崇宁二年(公元1103年)分别改称承直郎、儒林郎与文林郎。参见“选人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