普通司郎中
官名。清末学部普通司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,二人,正五品。掌司事。
官名。清末学部普通司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,二人,正五品。掌司事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有甸师下士二人,主管籍田及供给野物;兽人中士四人,下士八人,掌理猎取野兽以供膳羞,渔人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,掌捕取鱼类以供膳羞;腊人下士四人,掌制干肉。北周综合以上诸职,置肴藏中士
官名。战国置。主管农事耕稼之官。《荀子·解蔽》: “农精于田而不可以为田师,贾精于市而不可以为市师,工精于器而不可以为器师。有人也,不能此三技而可使治三官,曰精于道者也。”
官名,周置,掌星历算数,世承其业。《史记·历书》:“幽、厉之后,周室微,陪臣执政,史不记时,君不告朔,故畴人子弟分散,或在诸夏,或在夷狄。”注:“《集解》如淳曰:家业世世相传为畴。律,年二十三传之畴官
东宫武官名。南朝梁置,分属左右卫,掌东宫护卫。
官署名。汉朝置,掌监督宗庙祭祀之仪节,属御史台。设侍御史主其事。官署名,汉置,为侍御史所属的五曹之一,掌供奉祭祀之事。《宋书·百官志下》:“(侍御史)凡五曹,一曰令曹,掌律令;二月印曹,掌刻印;三曰供
北齐诸公、都督府僚属名。掌左户曹事务。
官名。东汉将军府(大将军、骠骑将军及左右前后将军等)所部职吏,主罪法。官名,东汉置,为将军属吏,掌罪法。《后汉书·百官一·将军》:“又置外刺、刺奸,主罪法。”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为鸿胪卿副贰,梁二班、陈八品。北齐置一员,为鸿胪寺处理日常公务的事务官,位次少卿,七品。历朝沿置,亦称“鸿胪寺丞”。隋、唐、五代置二员,隋初正七品,炀帝改从五品,唐从六品上。唐高宗、武
官名。十六国后赵置,在武职中地位仅次于大将军,握有实际兵权。十六国北凉沿置,沮渠蒙逊立其子政德为世子,加此职并录尚书事。南朝梁、陈亦置,地位极高,多以宗室任之。参见“镇卫将军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仿《周礼》道仆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大驭中大夫属官,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罢。参见“道仆”。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之属有道仆上士十二人,掌理驾驭王的象路,以备王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