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八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村民会议

村民会议

村自治组织的议决机关。北洋政府时期,山西省于民国十一年(公元1922年)实行“村自治”,依照《修正山西县村制简章》的规定,凡满百户的村庄或联合若干村庄在百户以上的,编为一村;因情形特殊,不便同别的村庄编在一起的,即使不满百户,亦得编为一村。村自治的事权主要有下列各项:一、编查户口,人事登记;二、调解诉讼;三、执行禁约; 四、整理村范;五、办理保卫团;六、办理积谷、天足、产育、卫生、水利、林业,奖励家庭工业。村自治组织的议决机关为村民会议,其职权为:一、选举村长、副村长、村监察委员会、息讼会公断员等; 二、议决省、县法令规定应议事项;三、行政官厅交议事项;四、监察委员会提交事项;五、议订并修改“村禁约”与一切村规事项;六、村长、副村长提议事项;七、议决关于本村兴利除弊事项;八、审查村民二十人以上提议事项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衣都额真

    即“伊都额真”。

  • 太子食官令

    官名。东汉属太子少傅,秩六百石,主太子宫饮食。三国魏沿置,属家令,官七品。至晋,职如太官令,不复属家令。南朝宋属太子中庶子,官七品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定为五品上,二十三年职员令不载。北齐

  • 怀仁尉

    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新置散职八尉之一,正八品。武散官名。隋炀帝时置,秩正八品。

  • 治宜正

    见“治仪正”。

  • 寄居官

    官场用语。又称私居官。宋朝官员不以客居及本贯土著,皆称为私居、寄居官。意指有官者,本朝廷仕宦之臣。

  • 三班奉职

    官名。宋太宗淳化二年 (991) 改殿前承旨置,位在三班借职上、右班殿直下,无职掌,为低级武臣阶官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定为从九品。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 重定武臣官名,改承节

  • 玉局提举司

    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五品,隶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,世祖至元十五年(1278)由玉匠局改置。设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官署名。元至元十五年,改玉匠局为玉局提举司,秩从五品,掌琢磨玉器的匠人。其官有提举

  • 制置营田事

    官名。北宋真宗咸平二年(999) 置,以转运使兼任,掌本路营田之事。参见“营田使”。

  • 典乘兵局

    官署名。明朝太子东宫六局之一。洪武二年(1379)始置,设局郎一人,丞一人,以宦官为之,掌兵仗车舆。洪武二十八年,改为典兵、典乘二局(原典翰局罢,故仍为六局),各置局郎一人,正五品,局丞二人,从五品。

  • 开拆房

    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改制,门下省、尚书省各置,后中书省亦改主事房置。掌文书收发之事。宋代三省吏员办事诸房之一。中书、门下、尚书三省均置,主受遣文书。中书省的开拆房,元丰时本名主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