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籍令史
官名。南齐置。参见“校籍郎”。
官名。南齐置。参见“校籍郎”。
官名,汉时夫余国置。《三国置·魏书·乌丸鲜卑东夷传》:“夫余在长城之北……国有君王,皆以六畜名官,有马加、牛加、猪加、狗加……诸加别主四出,道大者主数千家,小者数百家……有敌,诸加自战。”
官名。宋有此加官,散官无职事,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隶属于监察院。监察院成立之初,为行使对于地方的监察权,划分全国为十四监察区,民国二十三年(公元1934年)改划为十六个监察区。但各区监察使多未派任。至民国二十四年(公元1935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三品,隶枢密院。设于世祖至元二十八年(1291),管领析居放良人户及来自吉利吉思的蒙古人口屯戍。置达鲁花赤、总管、同知各一员,打捕屯田官十二员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为高等审判厅的长官。见“高等审判厅”。
国民党政府总统府所属顾问性机构。依照国民党政府《总统府战略顾问委员会组织条例》规定,由总统特聘在军事上有“立功”、“立言”之“勋劳”者,以为总统处理有关战略及国防事项的顾问。员额十九至二十九人,并特任
官署名。元朝至元二十年(1283)前名海道运粮万户府,至元二十八年后改今名。管理海运。秩正三品。置于平江府(今江苏苏州),设达鲁花赤一名,万户、副万户若干。下辖千户所,几经调整,至大四年(1311)定
侍从官名。授未成年者。《梁书·文学·岑之敬传》: 年十六,策试擢为高第,“乃除童子奉车郎。”
官名。南朝宋置。《宋书·邓琬传》:“废帝以邵陵王子元为冠军将军、湘州刺史,中兵参军沈仲玉为道路行事。”
即“圆明园八旗护军营营总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