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朝封爵制度之一。指应袭子侄兄弟数人分袭父兄之爵。清制,凡原系数人合并之爵,准予分袭。原属一人之爵合并者,不准分袭。
官名。南宋置为殿前司长官,为三衙最高军职之一,掌诸班直禁军扈卫之事。武官名。南宋置,见“殿前司”。
官署名。明洪武四年 (1371) 置,初名典祠,后改奉祠,隶王相府。十三年罢王相府,改隶王府长史司。设奉祠正一人,正八品,副一人,从八品,典乐一人,正九品。掌诸王府祭祀乐舞。
明代陪都之称。见“陪都”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北王府,员额八十人,官阶为职同总制。参见“典彩”。
官名。即“江西清吏司郎中”。
汉朝版图内缘边诸郡,与内郡国相对而言。边郡和内郡国所实行的政策有所不同。如成帝时内郡举方正,北边二十二郡则举勇敢士。
官名。明朝辽东煎盐提举司之长官。掌辽东食盐之生产、销售事。正七品。
见“保正”。
官名。唐高宗仪凤 (676—679) 中以弘文馆中多图籍而置,掌校理图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