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北宋仁宗天圣七年(1029)始置,以御史中丞兼任,掌检院、鼓院之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。官名。宋置,见“登闻检院”。
官名,汉置,为仓曹长官,掌管仓库粮食。公府置仓曹掾属,掾为正,属为副。郡县置仓曹掾史,史为副。《后汉书·百官一·太尉》:“掾史属二十四人。本注曰:《汉旧注》东西曹掾比四百石,余掾比三百石,属比二百石…
官名。金代设此军官,从三品。原名总领,后改名为都尉。《金史·百官一》:“正大二年,更总领名都尉,升秩为四品。四年,又升为从三品。”见《金史·兵志》。
官名。清末负责全国教育行政之次长官。佐学务大臣掌管全国学务。官名。宣统三年(公元1911年)改学部左右侍郎为副大臣,员额减为一人。见“学部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长官,员一人,多省称为大宗伯,掌礼、乐、祭祀、天文历法、卜祝以及纶诰、著作等方面的事务。正七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春官府”。官名。北周
选举制度。宋朝贡举考试考校试卷的一项规定。举人三场试卷,分发贡院帘内各房,由点检试卷官考校,决定高下去取。若举人与本房考官有亲属关系,则应避嫌,将试卷转别房考校,称避房法。铨试、公试、上舍试亦行此法。
官名。南宋置,为军器所属官。初设六员,后改二员。
官名。辽朝置,总掌太和宫军政事务,下设副使。另置有太和宫太师、太保、侍中等职。
唐古特官,清设于前藏,为唐古特文官。员额三人,其职掌为管理门户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原称第三不领民酋长,唐朝人修史时避讳改。视六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