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八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武胜将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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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农工商部左侍郎

    官名。清末农工商部副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二品,特简。掌赞尚书整理部务,并监督本部厅司各官。尚书有事故时,代行其职权。宣统三年(1911)改为副大臣,右侍郎省。

  • 噶布式显章京

    即“噶布什贤章京”。

  • 郎中骑

    官名,西汉置,属郎中骑将,本掌守护宫殿门户,战争年代也掌征伐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郎中令》:“郎中有车、户、骑三将,秩皆比千石。”《汉书·高惠高后文功臣表》:“赤泉严侯杨喜,以郎中骑汉王二年从起杜,

  • 河帅

    清朝河道总督之别称。

  • 捐例

    清朝捐钱授官之章程。初由补充军饷、兴办工程及赈济之需,准富民献纳款项,依例奖叙,后遂列为正项收入,明订章程及价格,如“河工捐例”、”海防捐例”等。是为暂行事例。又有捐贡监、衔封、加级、纪录等为现行事例

  • 中军佐

    官名。春秋时晋国置。中军主师之副。《左传·宣公十二年》: “(晋军) 及河,闻郑既及楚平,桓子欲还”,“以中军佐济”。

  • 督捕后司

    官署名。清初刑部所属机构。康熙三十八年(1699)设,掌督捕八旗及驻防逃人事。雍正十二年(1734),与督捕前司并为督捕清吏司。详“督捕清吏司”。

  • 高等法院

    官署名。民国时,设于各省或特别区域的法院称高等法院,为法院的第二级,旧称高等审判厅。审理内乱、外患、第一审诉讼案及不服地方法院裁定而上诉案件等。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设于各省及特别区域,为三级法院中

  • 内仓监督

    官名。清朝户部所属内仓之主官。顺治十年(1653)设。初任满、汉司官,雍正二年(1724)改委本部满洲司官二人,二年一更代。下设经承一人佐理仓务。掌内仓之出纳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官名。见“内

  • 典虞丞

    官名。西晋置。典田猎及马、牛的牧养等事务,属太仆卿,位在典虞都尉之下。官名。为典虞都尉的佐官,晋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