水部郎官
水部郎中、员外郎通称。
水部郎中、员外郎通称。
见“备身五职”。
明清吏部内部机构。明制有司务二人,从九品。清制有司务满、汉各一人,经承三人。掌收发外省衙门的文书。收到文书登记后,分交各司办理,并管理吏部任用吏员与杂役之事。厅下所属有承发科,额定设经承五人。
即太子左、右卫率府所统翊府及其卫士。详见“翊卫”。
官署名。北宋徽宗政和(1111—1117)中所置检括官田机构,六年改名公田所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天王府置,属朝内典官。员额二人,官阶为职同指挥。参见“典柴”。
任官制度。明朝曾定为官吏正式授官前的试用制度。京官初入仕或外官升授京官应先行试用。后仅用于监察御史、中书舍人的授职。其余多不依此制。
官名。北齐五兵尚书所属有左中兵曹,“掌诸郡督告身、诸宿卫官等事”,以郎中一人为主官。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。
官名。北周置。冬官府属官,正四命。李行之曾任之。见《北史·序传》。官名。北周冬官府所属,正四命。任此职者见《北史·序传》:李行之“仕周为冬官府司寺下大夫。”其职掌史文阙载,可能是掌管佛寺的修缮。
西汉时匈奴王名。《汉书·卫青霍去病传》:“执浑邪王子及相国、都尉。”
官名。北魏置,集书省文书的属官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七品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