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清置,属内务府。与委署主事共掌承接交发题奏文移案件,协助堂郎中督催及文职铨选等事 。
官名。宋仁宗嘉祐三年(1058)置,员一人,以朝官以上充任,为都水监副长官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。官名。宋初置,为都水监的副主官。见“都水监”。
参见“左右备身五职”。
宋朝法令文书名。即长期适用的敕文汇编成册者。如《太平兴国编敕》、《咸平编敕》、《天圣编敕》。其中,除诏敕正文外,常附有看详、申明、指挥、赦书、德音等。与律并行,且有优先适用效力。
官名。即尚书右仆射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 (684) 改,中宗神龙元年 (705) 复名尚书右仆射。官名。见“文昌左相”。
唐古特官。清设于后藏,属唐古特文官。员额一人,其职掌为管理札什伦布民众。民国时期沿置。
即“起居注馆”。
散吏名。汉代郡府置,见《隶续》一一《李翕天井道碑》,其地位相当于史,无具体职务。《汉书·爰盎传》有从史,可能是从史位的省称。晋代犹有设置,《隶续》二一所载《南乡太守司马整碑阴》有从史位九人。县散吏似亦
官名。西汉属少府,有丞。主宗庙祭祀之乐。惠帝时有乐府令夏侯宽,然《汉书·礼乐志》谓武帝定郊祀之礼,乃立乐府。所辖乐人众多。哀帝初有器乐、歌舞演员等八百二十九人。哀帝罢乐府,其中三百八十八人改属太乐令。
官名。清末典礼院属官。宣统三年(1911)设。一人,奏任。承掌院、副掌院之命总核本署事务。官名。清末置,属典礼院。掌朝会、庆贺、册立、册封、大婚、巡幸等事项。所属有鸣赞、序班、佥事、录事若干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