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南清吏司员外郎
官名。简称河南司员外郎。①明清户部河南清吏司之副长官。佐郎中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河南部员外郎设,一人,从五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,汉员外郎一人。满洲司官初不分曹,随长官所派。后定制满、汉各一人。② 明清刑部河南清吏司之副长官。佐郎中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河南部郎中设,一人。南京刑部河南清吏司亦设一人,皆从五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,汉郎中一人。满洲司官初不分曹,随长官所派。后定制满、汉各一人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官名。简称河南司员外郎。①明清户部河南清吏司之副长官。佐郎中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河南部员外郎设,一人,从五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,汉员外郎一人。满洲司官初不分曹,随长官所派。后定制满、汉各一人。② 明清刑部河南清吏司之副长官。佐郎中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河南部郎中设,一人。南京刑部河南清吏司亦设一人,皆从五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,汉郎中一人。满洲司官初不分曹,随长官所派。后定制满、汉各一人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官名。辽置,见“宿直司”。
官名。即钩盾令。
官名。南北朝置,为幢的主将,所领人与数与队主相近,主要用于仪卫,在必要时也参加作战。多以他职兼领。北齐时与军主、别将、统军、都将合列为“备身五职”,备宿卫; 将作寺亦置,负责营造。北齐从九品,北周正三
官名。十六国前凉所置尚书省诸郎之一。典司法刑狱。《晋书·张轨传》: “理曹郎中索询谏曰:‘曜虽东征,胤犹守本。险阻路遥,为主人甚易。’”
学官名。东汉时郡国学校分科置掾,《隶释》一四《蜀学师宋恩等题名碑》有易掾二人,掌授《易》。
① 《后汉书·董皇后纪》:“孝仁皇后使故中常侍夏恽、永乐太仆封谞等交通州郡,辜较在所珍宝货赂,悉入西省。”李贤注:“西省,即谓永乐宫之司。”②官署名。设在宫禁之中。东晋为门下三省之一,禁军将领直宿之处
官名。南北朝时诸王设防閤将军,以保护王和王府的安全。参看“防閤”条。
官名。唐代太子内坊局的属官有内阍人,掌承诸门出入管钥,内扇、灯烛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二·太子内坊局》。流外官名。唐置,属太子内坊,员额八人,秩流外六品,掌承诸门出入管钥、内伞扇、灯烛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吏人、公人、军人等名次与地位较高者称为上名,较低者称为下名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太祝下大夫属官,掌三辰之法,以布祭于神鬼,下设神士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