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见“诸军兵马都总管府”。
官署名。明朝及清初钦天监所属机构。明洪武元年(1368),设回回司天监。三年,改称回回钦天监。三十一年,罢监设科,隶钦天监。掌以回回之法推算天行之度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置,十四年省。明钦天监分科
官署名。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。洪武二十三年 (1390) 改原民部、度支部、金部、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,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。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,领北平布政司户口、钱粮等事。部下分设
官署名。明置,掌内府仓库。其长官称监令,其副为监丞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三》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北王府,员额二人,官阶为职同总制。参见“典柴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掌地方儒学。秩从五品。设于各行省所在地,统诸路、府、州、县学校、祭祀、教养钱粮等事,并考校呈进著述。设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官署名。《元史·百官七·儒学提举司》:“儒学提举司,秩从五品。
参见“太子备身五职”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经济部。执行管制经济的各种法令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科员,分理本司事务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从八品。设于世祖至元十五年(1278),隶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,掌描造诸色样制。置大使一员。
官名。即殿中少监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殿中少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