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药作
明朝内府所属机构。隶内官监,设宦官进行管理,掌制造火药、鞭炮之事。
明朝内府所属机构。隶内官监,设宦官进行管理,掌制造火药、鞭炮之事。
官名。清朝顺治十六年(1659)定,理藩院尚书改兼礼部衔。遂有此称。十八年仍复旧称。遂废。
官署名。宋神宗熙宁三年(1070)置,设知院、同知院各一人,掌閤门祗候以上诸司使副磨勘、注授差遣之事。省枢密院六十余项事务归此院。元丰五年(1080)大改官制,改为尚书右选。官署名。见“审官院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掌次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典祀中大夫属官,下设掌次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掌次”。
满语官名。武职。汉译为“委署参领”。
官名。西汉置,属中尉。武帝太初元年(前104)中尉更名执金吾后改属之,职掌军中垒门,有丞、两尉。东汉省。官名,西汉置,东汉省,为中尉属官,掌北军垒门。参看《中垒》条。
官名。清末巡警部警法司长官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设,一人,正五品。掌司事。三十二年,警法司撤归民政部,遂废。
官制用语。汉朝州刺史巡行所辖郡国,以“六条”考察郡国官吏的政绩,审查罪犯有无冤屈等,称为“行部”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监御史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五·州郡》。师古说:“《汉官典职仪》云刺史班宣,周行郡
官名。周朝置。宦官,掌王后嫔妃御见之事。《仪礼· 燕礼》: “遂献左右正,与内小臣。”郑玄注: “内小臣,奄人,掌君阴事阴令,后、夫人之官也。”《周礼·天官》有“内小臣”,“奄上士四人,史二人,徒八人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布宪中大夫禁游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满语官名。汉译作“珠轩长”。清朝东北吉林松花江乌拉地方打牲牲丁的劳动组织称“珠轩”,每株轩三十人,设正、副珠轩长各一人,专门负责捕鱼、捞珠及采蜜、采松子等各项采捕差务,由内务府都虞司所属打牲乌拉处管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