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战国秦置。负责王宫警卫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秦律杂抄》:“公车司马猎律。”官名,西汉时掌殿司马门,受天下奏事,并掌宫中巡逻和征召等事。东汉掌南阙门,受吏民章奏、四方贡献等。王莽时改称王路四门。参看
州门下吏名。北周置,见“州录事”。
参见“太子内直备身五职”。
官制用语。朝廷高级官员在得到任命后,一般皆上表辞让,以示谦逊。不让者反成特例。东晋王述迁尚书令,不让,“(其)子坦之谏,以为故事应让。”(《晋书·王湛传》)地位较低的官一般不须辞让。《南齐书·谢脁传》
即“警巡院”。
官名。隋、唐光禄寺太官署属官,隋朝十二员,唐朝十员,皆从九品下,其属有监膳史十五员,供膳二千四百员。掌监供膳食事。官名。隋唐太官署令的属官,秩从九品下。隋制十二人,唐制十人,掌监膳食之事。
官名。西汉置,属太仆,为龙马监长副贰,掌皇帝乘马。官名,为龙马监的副长官,佐监长养御马。参看“龙马监”条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正六品,设于世祖至元十五年(1278),隶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。置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为后宫女职。一作“恭信宫人”。孝文帝改定内官时,视四品。见《魏书·皇后列传》。
道官名。明清设置,秩未入流,其职为管理县内道士、女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