督捕侍郎
官名。见“兵部侍郎”。
官名。见“兵部侍郎”。
官署名。民国初置,属国务院,掌管文官的任免、升转、资格审查、存记、注册、考试、勋绩考核、恩给、抚恤、爵位、勋章、荣典等事。设局长、参事、佥事、主事等官。国民政府成立,由考试院铨叙部任其事。
唐制,监察御史以六事分察百官,据《新唐书·百官志》记载,六事的内容为:“其一, 察官人善恶;其二,察户口流散,籍帐隐没,赋役不均;其三,察农桑不勤,仓库减耗;其四,察妖滑盗贼,不事生业,为私蠹害;其五
官名。辽置,为兴中府的副长官,位在知兴中府事下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四·兴中府》。
官名。唐置,属太常寺的礼院,掌检讨礼仪。
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六年(1116)置,为从七品武阶官。
职名。宋朝经筵曾设翰林侍读、侍讲学士,崇政殿说书,侍读,侍讲等讲读官,统称经筵官。掌进读史书,讲释经义,备顾问应对。元朝有奎章阁学士院大学士、承制学士、供奉学士等。明朝由勋臣、内阁大学士、翰林院与春坊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礼部置。掌五礼大乐、鼓吹晏乐,朝会、上寿、飨宴,上元张灯,祠祭、朝谒、朝拜、籍田、郊庙、陵园、坛域、蕃贡。凡礼乐制度,仪注、器服、牲牢、婚姻、丧葬、赙赠
县主财政之府。东汉置,亦称少府。见《隶释》七《竹邑侯相张寿碑》。《五行大义》卷五《论诸官》引翼奉说:“小府主出纳,主饷粮。”其职为主县廷财政。
官名。新莽始建国元年 (后9) 置,位上公,与太傅、太师、国将同为四辅。刘歆曾任此职。东汉初。彭宠自立为燕王,亦置。西夏、元朝为佛教僧侣官衔。西夏国师曾主持译经。元多授吐蕃高僧。其位低于帝师,高于司空
官名。又称“寺人”或“内竖”。周朝置。未成年的近侍小臣,掌内外之令的传达。《国语·晋语四》:“文公之出也,竖头须,守藏者,不从。”韦昭注:“竖,文公内竖里凫须,公出不从,窍藏以逃,尽用以求纳公。”《周